投标邀请书
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华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海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福马路提升改造工程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第1标段、第4标段、服务类 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福州市福马路提升改造工程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第1标段、第4标段、服务类 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州市福马路提升改造工程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第1标段、第4标段、服务类
2.2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
2.3工程结算咨询服务费控制价:
本项目工程结算咨询服务费控制价(暂定)为103.647万元(工程结算咨询服务费控制价暂按人民币43748.6279万元为计费基数,其中1标段暂按21069.9879万元,4标段暂按4449.06万元,服务类费用结算咨询服务费暂按人民币18229.58万元为计费基数;钢筋抽筋费用暂按结算咨询费用的10%计取,1标段暂按4.573万元,4标段暂按1.182万元)。
最终工程结算咨询服务费结算时,以送审工程造价为计费基数,钢筋抽筋量以送审工程造价中抽筋量为计费基数;下浮率按中标下浮率,保持不变。
2.4 咨询服务类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5 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咨询服务范围:
①工程类:福州市福马路提升改造工程第1标段、第4标段建设规划区域内道路、桥涵、天桥、地道、综合管廊、河道、给排水、电气(照明和交通电气)、绿化、景观装饰和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结算咨询服务,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②服务类:福州市福马路提升改造工程(含4个标段)服务类费用结算咨询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审核、材料询价及横向对比分析、服务范围内现场勘测及图纸差异对比分析、配合合规性审查工作、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相关配合工作。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面配合完成工程结算咨询服务之日止。
2.7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福建省工程量计价规范、地方造价行业管理相关标准、文件以及招标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招标人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等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
3.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下浮率不高于50%且不低于40%(不含40%,含5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2年 5 月 18 日至2022年 5 月 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2号鳌峰广场1号楼24层2406)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6月14日9时30分00秒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6 月 1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由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资料的相关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通过审查的投标文件,委员会应对项目报价进行最终排序:本次招标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若有两个以上投标人报价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评审委员会编制最终排序表和评审报告,并应按照最终排序结果推荐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本项目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8.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8.1合同签订: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完成合同订立。
8.2中选服务费:在发放中选通知书之前,由中选人一次性支付中选服务费。以中选价为基价,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闽价[2002]服61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50%计取。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连江南路138号,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411697;
联系人: 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2号鳌峰广场1号楼24层2406,
邮编: 350009 电话:0591-87734730、0591-87729788 ,
联系人: 张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账号名称: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16030100100018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