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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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17.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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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万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2

一、部门(单位)职责....................................................2

二、机构设置............................................................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不动产登记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参与我市土地、房屋、林权、海域、农业等不动产登记地方性管理制订工作、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二)负责为全市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受理工作,对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三)承担全市土地、房屋、农业、林地、海域的登记发证工作。

(四)负责为全市土地、房屋、农业、林地、海域、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五)负责因不动产登记引发的争议案件的调查、核查、测绘、取证、调解等事务性工作;承办涉及不动产登记的信访工作;负责涉及不动产登记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六)配合省国土资源厅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负责对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整合建库、更新、管理、维护工作。

(七)具体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相关的资源资产情况收集、整理、共享、汇交、归档、查询、统计和分析工作。

(八)负责落实不动产登记材料公开查询制度,承担不动产登记成果应用与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九)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做好不动产登记局开展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工作,协助管理全市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以及不动产登记从业人员,承办不动产登记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十)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内设综合股、权籍调查股和登记股3个股级职能岗位:

(一) 综合股:负责文秘、会务、人享、财务、党务、党风廉政建设、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相关的资源情况收集、整理、共享、汇交归档、查询、统计和分析工作;协助管理全市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不动产登记从业人员,承办不动产登记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的管理;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受理工作,对申请人提供材料进行审查。

(二)权籍调查股:负责全市不动产权籍调查;负责因不动产登记引发的争议案件的调查核查、测绘、取证、调解等事务性工作;对不动产登记信息进待整合建库;配谷省国土资源厅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的建设,承担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运行管理;协助国土资源厅做好不动产登记成果的社会化服务与应用;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建设、更新、管理、维持等;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与对外发布等。

(三)登记股负责开展全市不动产登记制度研究;负责全市土地登记、房室登记、林业登记、海域登记、土地承包经营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承办涉及不动产登记的信访工作;负责涉及不动产登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注:如果是基层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的,可只说明单位内设机构即可。)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262.19万元,支出总计262.1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2.76万元,增长19.49%。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二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262.19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262.19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表;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6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1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6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90万元,占55.65%;项目支出116.29万元,占44.3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2.19万元,支出262.1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76万元,增长19.49%,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二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支出增加42.76万元,增长19.49%,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二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2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76万元,增长19.49%,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二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6万元,占7.27%;卫生健康(类)支出14.92万元,占5.6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17.84万元,占83.08%;住房保障(类)支出10.36万元,占3.95%。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6.30万元,支出决算为26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17.15万元,支出决算为1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3.09万元,支出决算为1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整。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6.55万元,支出决算为21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运行、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9.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7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7.1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2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三公”经费0.1万元用于公车报废检验报告费用,2023年公车已完成报废。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三公”经费0.1万元用于公车报废检验报告费用,2023年公车已完成报废。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注: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2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预算部门如有,请对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没有,则简要说明本年没有进行相关工作及理由。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此项)。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财政组织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预算部门请对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此项)。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省本级部门决算中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反映。

参照如下格式说明(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0项目绩效自评表:

0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在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琼财绩〔2020〕594号)填写。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省本级部门决算中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反映。

反映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预算部门(单位)重点项目财政评价情况,如有,可将评价报告附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万宁市不动产登记中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万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0(类)0(款)0(项);

0(类)0(款)0(项)。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023-133005-万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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