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区域修缮改造项目历史建筑外观修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49.8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9.87万元
招标公司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瑞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博园0311-86958903
中标公司河北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49.87万元
中标联系人徐志明
公告正文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区域修缮改造项目历史建筑外观修缮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二、评标结果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四、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公示期内,如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可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2款规定的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赵博园、时刚毅,联系电话:0311-86958903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5,电子邮箱: hxzb2010@126.com 。同时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各位投标人表示感谢。
五、联系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区域修缮改造项目历史建筑外观修缮改造工程 | ||
标包: | /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石家庄市/市辖区 |
开标时间: | 2023.5.8 | 开标地点: | 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公示开始日期: | 2023.5.10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3.5.12 |
二、评标结果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中标候选人名单 | ||||||||||
排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投标 价格 | 评标 价格 | 工期 | 工程质量 | 最终 得分 | |||
1 | 9113010070071168XG | 河北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498717.32 | 2498717.32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5日历天完工 | 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 84.78 | |||
2 | 911300007131789845 | 河北华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250102.57 | 2250102.57 | 自签订合同之日 起 75 日历天完工 | 合格, 满足招标人要求 | 84.73 | |||
3 | 91130100601173361Y | 河北联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528158.64 | 2528158.64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75 日历天完工 | 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 84.04 | |||
备注: 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说明: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其他说明: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其他说明: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
项目经理 | 徐志明 | 工程师 | 二级建造师 | 冀213202135054 | ||||||
第一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情况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
项目经理 | 张敬凯 | 工程师 | 二级建造师 | 冀21319200024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情况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
项目经理 | 张士航 | / | 二级建造师 | 冀213171898958 | ||||||
第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情况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中标候选人推荐理由 | ||||||||||
综合得分排名前三 | ||||||||||
否决投标单位及理由 | ||||||||||
无 | ||||||||||
全部投标单位 | ||||||||||
河北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华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北联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筑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三、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四、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公示期内,如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可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2款规定的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赵博园、时刚毅,联系电话:0311-86958903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5,电子邮箱: hxzb2010@126.com 。同时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各位投标人表示感谢。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瑞 | 联系人: | 赵博园、时刚毅 |
地址: | 石家庄和平东路388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电话: | 0311-85992290 | 电话: | 0311-86958900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Hongxin223@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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