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回南北路东延(区界-京承高速公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
投标剩余时间1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2024bj100674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571287689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5
公告正文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4BJ1006741
    项目名称 回南北路东延(区界-京承高速公路)道路工程
    所需服务 环境评价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委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17时00分
  •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完成竣工决算止。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具有相应资质。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1.响应人在网上报名参与后,需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bxyx6893@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中介服务事项+投标企业名称+报名文件)。


    2. 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响应人需按要求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比选人邮箱(邮箱:bxyx6893@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中介服务事项+投标企业名称+比选文件)。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有无回避情况
    1.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项目内容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配合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项目编号 ZJ2024BJ1006741 项目名称 回南北路东延(区界-京承高速公路)道路工程
    所需服务 环境评价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顺义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委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17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完成竣工决算止。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具有相应资质。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1.响应人在网上报名参与后,需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bxyx6893@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中介服务事项+投标企业名称+报名文件)。


    2. 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响应人需按要求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比选人邮箱(邮箱:bxyx6893@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中介服务事项+投标企业名称+比选文件)。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有无回避情况
    1.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项目内容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配合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 垂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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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联系电话 15712876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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