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华宇】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部用车租赁服务竞争性谈判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hy-247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10-8227644
招标代理机构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经理195204814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0
公告正文

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部用车租赁长协采购

项目编号:GHY-24712

项目概况:公务用车租赁长协服务,现公开邀请合格响应人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

联系人:李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10-82276443 15201298895

代理机构单位: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二巷甲6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电话:19520481439

三、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公务用车租赁,主要包括SUV、轿车、皮卡车等。具体车辆配置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服务期限:2

3.本次竞谈确定112名供应商。

四、项目预算

企业自有资金,已经落实。

五、交付期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按实际订单要求时间交货。

供货地点: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在订单中确定。

六、响应人资格要求(有任意一项不满足,将被否决谈判资格)

1.资质要求:

响应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车辆租赁或包车客运相关业务)

2.信誉要求:

响应人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财务要求:

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

重要提示:

1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人务必将上述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的响应

3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潜在响应人从招标代理公司获取到谈判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评审以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投标。

七、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2024121609:00~121823:00

文件售价:200

购买方式:响应人须登录“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ccteg.cn,按平台系统提示信息填写资料完成响应人注册,将标书费汇至下列账户(仅接受公对公转账):

公司账户: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账号:35010188000067687

响应人汇款时务必注明GHY-24712-标书费”字样(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不良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并将汇款凭证上传至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经审核通过后在电子平台内自行下载谈判文件(操作技术问题请查看【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首页】——【客服中心】——【投标指南】)。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22010:00时。

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响应人无须到达现场,仅需将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即可。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递交(非招标项目无须办理CA

谈判时间:2024122014:00时。谈判顺序将按照递交谈判文件由早到晚的顺序进行,每家响应人谈判时间为0.5小时,具体谈判时间和地点将于12201200前发送至各响应人登记在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上的邮箱中,请各响应人注意查收邮件。

谈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二巷甲6

谈判方式:现场谈判,各响应人法人或法人授权人应在谈判时间开始前入场,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人委托书(加盖公章)。

九、评审方法

参照综合评标法确定成交响应人

十、保证金

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

以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下列账户:

开户名: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号:35010188000067687

缴款时应注明“缴款单位”与“GHY-24712投标保证金”字样,并将“转帐凭证”截图上传至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无须等待审核通过,不影响递交文件

成交和成交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退还。

十一、代理服务费

按照固定金额壹万元整(¥10000),由成交的主供应商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机构。

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中心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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