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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和爱心商家白名单遴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开化县民政局
关于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和
爱心商家白名单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养老服务“爱心卡”实施方案》(浙民养〔2024〕87号)文件精神,深化推进“浙里康养”工作,更好发挥党组织纽带作用,有效整合各方力量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县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持有“爱心卡”积分对象可在白名单入围库中自由选择服务主体与服务项目,实行全县互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开化县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和爱心商家白名单。
2.项目实施单位:开化县民政局组织遴选。
3.项目内容:服务机构为全县“爱心卡”持卡老年人提供“6+X”助老服务,其中6助为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爱心商家为开化县内商超、影院、药店、理发等各行业愿意给予老人一定优惠折扣的商家。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办(包含公建公营与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乡镇(村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助餐服务机构、康养联合体、爱心理发站等;一类是社会办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服务企业、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家政和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可提供老年相关服务或商品的社会机构,例如餐饮企业、老年护理辅具商行、爱心超市等。
三、资质要求
(一)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为民政部门在册养老服务设施主体,由民政部门认定。
(二)社会办服务机构资质要求如下:
1.依法在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
2.具备所申报相关服务事项的经营能力(经营范围),有与该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及服务团队,需在服务辖区范围内设有线下服务站点。
3.申报主体经营场所须满足与本业务相适应的建筑、消防、医疗、食品等安全技术标准。
4.愿意接受开化县民政局和属地乡镇双重管理。
5.承接财政资金支付的服务项目须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服务清单内的各项服务内容开展,服务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指导收费标准,在指导收费标准范围内单项服务由市场定价,用户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服务质量,自主选择目录内性价比高的服务。
6.需配备能够用于开化县养老服务“爱心卡”结算的相应系统、机具与物料,实行电子化结算。
7.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对收到的与本机构申报业务范围一致的服务工单不得选择性接收与拒绝。
8.申报爱心商家的,所提供的商品须给予老年人打折优惠,一般按照不得高于社会价格的9.5折执行。
四、申报流程
(一)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由民政部门认定,通过进入“白名单”。
(二)社会办服务机构申报流程如下:
1.自主申请。意向申报主体向民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开化县芹阳办事处凤凰南路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10楼1010办公室,可全年受理,联系人:郑先生,电话:18057083310。
①《开化县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申报表》;
②法人登记证书;
③法人身份证;
④业务用房自有产权证明或有效期不低于3年的业务用房租赁合同;
⑤机构人员名册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⑥机构人员资质或必要证书(例如医疗执业证书、康复师、养老护理员、消防员、社会工作者、助餐人员健康证等);
⑦其它申报机构认为有需要提供的材料。
2.组织审核。开化县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勘查,原则上每半年评选一次。
3.结果公示。将通过审核的社会服务机构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入围“白名单”。公示无异议,由民政部门纳入开化县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和爱心商家白名单。
五、扶持政策
入围白名单的助餐服务机构可享受每人每餐2元的助餐补助(仅限60周岁及以上人员中、晚餐)。鼓励社会爱心企业、爱心商家积极为养老服务开展捐资捐物,给予折扣优惠,县民政局视情予以荣誉褒扬。
六、退出机制
开化县养老服务“爱心卡”白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对于存在如下情况的,予以除名。
1.申报所需要的资质因发生变化导致不具备的;
2.申报材料存在伪造、变造或弄虚作假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相应服务的;
4.被督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
5.被投诉经调查成立三次及以上的;
6.社会组织未依法参加年检的;
7.被有关单位纳入失信等黑名单的;
8.恶意串通谋取、骗取补助资金的;
9.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期间或作出处罚未满1年的;
10.被白名单除名未满2年或除名后未及时足额退回违规发生的相关费用的;
11.近2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或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
12.其他违法违规经营的问题。
附件:1.开化县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爱心商家申报表.docx
附件:2 .“爱心卡”服务项目 明细及指导收费标准.docx
开化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6日详情请下载附件!
关于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和
爱心商家白名单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养老服务“爱心卡”实施方案》(浙民养〔2024〕87号)文件精神,深化推进“浙里康养”工作,更好发挥党组织纽带作用,有效整合各方力量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县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持有“爱心卡”积分对象可在白名单入围库中自由选择服务主体与服务项目,实行全县互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开化县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和爱心商家白名单。
2.项目实施单位:开化县民政局组织遴选。
3.项目内容:服务机构为全县“爱心卡”持卡老年人提供“6+X”助老服务,其中6助为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爱心商家为开化县内商超、影院、药店、理发等各行业愿意给予老人一定优惠折扣的商家。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办(包含公建公营与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乡镇(村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助餐服务机构、康养联合体、爱心理发站等;一类是社会办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服务企业、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家政和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可提供老年相关服务或商品的社会机构,例如餐饮企业、老年护理辅具商行、爱心超市等。
三、资质要求
(一)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为民政部门在册养老服务设施主体,由民政部门认定。
(二)社会办服务机构资质要求如下:
1.依法在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
2.具备所申报相关服务事项的经营能力(经营范围),有与该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及服务团队,需在服务辖区范围内设有线下服务站点。
3.申报主体经营场所须满足与本业务相适应的建筑、消防、医疗、食品等安全技术标准。
4.愿意接受开化县民政局和属地乡镇双重管理。
5.承接财政资金支付的服务项目须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服务清单内的各项服务内容开展,服务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指导收费标准,在指导收费标准范围内单项服务由市场定价,用户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服务质量,自主选择目录内性价比高的服务。
6.需配备能够用于开化县养老服务“爱心卡”结算的相应系统、机具与物料,实行电子化结算。
7.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对收到的与本机构申报业务范围一致的服务工单不得选择性接收与拒绝。
8.申报爱心商家的,所提供的商品须给予老年人打折优惠,一般按照不得高于社会价格的9.5折执行。
四、申报流程
(一)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由民政部门认定,通过进入“白名单”。
(二)社会办服务机构申报流程如下:
1.自主申请。意向申报主体向民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开化县芹阳办事处凤凰南路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10楼1010办公室,可全年受理,联系人:郑先生,电话:18057083310。
①《开化县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申报表》;
②法人登记证书;
③法人身份证;
④业务用房自有产权证明或有效期不低于3年的业务用房租赁合同;
⑤机构人员名册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⑥机构人员资质或必要证书(例如医疗执业证书、康复师、养老护理员、消防员、社会工作者、助餐人员健康证等);
⑦其它申报机构认为有需要提供的材料。
2.组织审核。开化县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勘查,原则上每半年评选一次。
3.结果公示。将通过审核的社会服务机构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入围“白名单”。公示无异议,由民政部门纳入开化县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和爱心商家白名单。
五、扶持政策
入围白名单的助餐服务机构可享受每人每餐2元的助餐补助(仅限60周岁及以上人员中、晚餐)。鼓励社会爱心企业、爱心商家积极为养老服务开展捐资捐物,给予折扣优惠,县民政局视情予以荣誉褒扬。
六、退出机制
开化县养老服务“爱心卡”白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对于存在如下情况的,予以除名。
1.申报所需要的资质因发生变化导致不具备的;
2.申报材料存在伪造、变造或弄虚作假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相应服务的;
4.被督查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
5.被投诉经调查成立三次及以上的;
6.社会组织未依法参加年检的;
7.被有关单位纳入失信等黑名单的;
8.恶意串通谋取、骗取补助资金的;
9.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期间或作出处罚未满1年的;
10.被白名单除名未满2年或除名后未及时足额退回违规发生的相关费用的;
11.近2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或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
12.其他违法违规经营的问题。
附件:1.开化县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爱心商家申报表.docx
附件:2 .“爱心卡”服务项目 明细及指导收费标准.docx
开化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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