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邑市2024年省级补助资金农村供水工程施工标二次招标-施工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昌邑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赵主任0536-6032116
招标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帅0536-879625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昌邑市2024年省级补助资金农村供水工程施工标二次招标 - 施工标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昌邑市2024年省级补助资金农村供水工程施工标二次招标已经 昌邑市水利局以“ 昌水批复字【2024】6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昌邑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昌邑市2024年省级补助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共更换管道1710米并配套附属建筑物,新设管件5个,新建管道标志桩6座等。
本次招标共为1个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 工程施工标
标段内容:
昌邑市2024年省级补助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和保修。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投标保证金凭证. 13.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工程施工标: 工程施工标
标段内容:
昌邑市2024年省级补助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和保修。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投标保证金凭证. 13.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3.规模
本项目规模为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施工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换发新资质的为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本项目为电子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10-14 09:00:00~2024-10-19 09: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前确认参与项目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昌邑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赵主任 | 联系人 | 张帅、朱文静 |
联系电话 | 0536-6032116 | 联系电话 | 0536-8796251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guoguanwf@163.com | |
地址 | 昌邑市平安东街939号智联大厦 | 地址 | 潍坊市高新区富潍大厦A座2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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