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武汉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宣传片制作项目的询价函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旋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供应商: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拟以询价方式确定武汉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宣传片制作项目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询价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二、项目内容

根据已成功创建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有关地区经验做法以及2023年度申报创建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有关地区做法,需制作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宣传片,以进一步向评审专家展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成效。

三、具体要求

(一)充分收集武汉市在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方面建设成就的视频素材,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宣传片拍摄的文稿撰写、摄制剪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等工作,形成时长10分钟左右的宣传片。宣传片脚本、像素、音频、后期视频编辑水准以及画面整体感均达到央视高清频道播放标准,既全面介绍武汉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具体做法,又充分展现武汉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亮点和成效。

(二)宣传片视频质量为数字负片级2160P,可实现数字影院2K银幕播放,分辨率为4K像素,即3840*2160。

(三)宣传片制作完成之后,需在我市创建验收现场作为成果展示。

(四)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展以及创建申报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宣传片有关素材,完善宣传片内容。

四、服务期

宣传片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成。项目质保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预算金额上限

1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作无效)。

六、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一)供应商填写《询价报价单》(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人员证明资料及相关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供应商提供遵纪守法等承诺。

上述询价响应文件均一正一副,密封后加盖公章。

七、相关要求

(一)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具体协商。

(二)报价需知。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武汉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宣传片项目全部相关工作,故供应商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上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模式,以合同价为准,一次性包干,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磋商文件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供应商所报总价中。对于采购人提出的服务实现方式、手段和要求,供应商需完成有关工作,不再另计费用。

(三)验收要求。采购人将组织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及承诺执行,验收不合格的将根据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八、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与截止时间

送达地点: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新华路422号)1306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2时前,逾期不予签收。

附件:询价报价单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6日

(联系人:孙 旋 联系电话:85805578)









附件

询价报价单

项目名称:武汉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宣传片制作


内容

投标报价

备注

武汉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宣传片制作


参选人(公章)名称:

参选人(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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