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嵊州市三溪水库工程土建施工标
金额
720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屈星火0571-876997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7
公告正文
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嵊州市三溪水库工程土建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州市三溪水库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项字〔2024〕126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外,省财政专项资金将按核定资本金的30%予以补助,其余由嵊州市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嵊州市三溪水库工程位于嵊州市石璜镇。工程任务以防洪、灌溉为主,结合改善水生态环境、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总库容4448万立方米,正常库容2679万立方米。主要包括:(1)新建拦河坝1座,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06米;(2)新建泄水建筑物,大坝右岸布置岸边式溢洪道,泄洪闸3孔×8米;左岸布置泄洪放空洞,洞长745米;(3)新建发电引水建筑物,大坝右岸布置引水发电洞,洞长1142 米;(4)新建发电厂房及升压站;(5)新建右岸防汛道路4.35公里、坝区连接道路0.4公里和坝下左右岸连接道路1.2公里,新建坝下交通桥1座;(6)修复坝下护岸532米,改建拦河堰坝、进水闸各1座,以及坝下生态环境提升等;(7)大坝左岸下游新建管理用房,面积2230平方米。工程等别为III等,拦河坝建筑物级别为2级。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92871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拦河坝、溢洪道、泄洪放空洞、引水发电洞、发电厂房及升压站、道路工程、坝下提升工程、管理房等土建部分及泄洪防空洞及引水发电洞的压力钢管安装,以及相应的施工临时工程等相关内容相应概算投资约72000万元,计划工期1643个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浙江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文件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2)承担本项目拦河坝土建工程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4)联合体成员所有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其中拦河坝土建工程的施工必须由牵头人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927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5.3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监管机构:嵊州市水利水电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嵊州市嵊州大道105号抽水机站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57583100788

电子信箱:/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988号宸融大厦19楼

联系人:屈星火

电话:0571-87699726、13456771374

电子信箱:172642329@qq.com

 

 

 

2024年9月5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40923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7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完成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应包含新建坝高60米及以上的土石坝施工内容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1)不接受工程分包业绩;(2)不接受PPP、BT模式中的施工业绩。

5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2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应包含新建坝高50米及以上的石坝工内容业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及以上资质要求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和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且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④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3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1亿元的项目至少需要2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亿元以下的项目至少需要1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附件下载:
(定稿)嵊州市三溪水库工程土建施工标招标文件.do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