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浦县2023年新增机动用水用地项目勘察(测)设计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以新农建函【2022】12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招标人为洛浦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
2.项目规模:杭桂镇南、北片区实施新增机动用水用地5.46万亩。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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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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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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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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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3200392300228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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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2023年新增机动用水用地项目勘察(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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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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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桂镇南、北片区实施新增机动用水用地5.46万亩对其进行勘察(测)设计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施工图设计及本次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获取批复;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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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该项目勘察(测)设计业务相应的技术人员(包括专业人员配备)和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成果管理制度,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承担过同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测)设计,熟悉国家或水利行业本工程涉及专业及相关专业方面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水利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类似水利工程勘察 (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总设);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企业、人员及业绩信息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唯一依据,不再接受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1月11日至2023年02月02日
2.获取方式:在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2日 10:30
2.获取方式: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递交加密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3-02-02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浦县乡村振兴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洛浦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洛浦县北京路46号 | 地 址 | 和田市台北西路广建综合楼5楼 |
邮 编: | / | 邮 编: | 830000 |
联 系 人: | 努尔夏提·乃比江 | 联 系 人: | 李甜 |
电 话: | 090-6622187 | 电 话: | 0903-2030151 |
传 真: | / | 传 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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