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部社保公积金代办服务项目比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比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南京某部社保公积金待办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BIAC-F6003
三、项目概况:拟对某部社保公积金待办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价,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养老保险、社保、公积金的年度基数调整、转移接续补缴、账号信息申报和维护等,最高限价3万元。
代办项目明细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报价金额 |
1 |
养老保险年度基数调整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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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社保年度基数调整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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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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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养老保险、社保、公积金转移、接续、补缴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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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养老保险、社保、公积金等账号信息调整维护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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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个税申报(39人) |
元/人*人数*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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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每月申报社保、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67人) |
元/人*人数*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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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参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其他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执行最低价法。
五、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0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价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价时间:2024年12月30日15时前。(报价截止后即评审开始)
(二)报价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具体地点与招标人电话联系获取)。
(三)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密封后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封口处加盖公章,文件内容按要求签字盖章,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文件盖骑缝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联系方式
(一)本次招标公告仅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平台发布。
(二)联系人:董助理 025-67933332 陈助理025-67933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