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及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2023年购置动车组电务车载设备高价互换配件(五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及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2023年购置动车组电务车载设备高价互换配件(五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项目编号:ZTSYJCGS2023-0266)
一、公示说明
本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及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2023年购置动车组电务车载设备高价互换配件(五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已落实。该项目A02包公开竞争性谈判两次挂网,仅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参与。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2: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
2.注册资金要求
无。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
4.供货业绩要求
无。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本公示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3.3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请上述受邀各投标人在公示结束前,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接受邀请函并完成文件获取,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文件获取成功。本公示不接受上述受邀各投标人之外其他投标人的文件获取。
四、发布采购方式公示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5.1采购人信息
5.1.1采购人: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
技术咨询人:王大伟
联系电话:13634405928
5.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5.2.1采购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2项目负责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24-62080849 15142688843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箱:50948770@qq.com
六、公示日期:
公示日期:2023年8月3日8:00时至2023年8月7日17:00时。
七、公告发布日期:
2023年8月3日
附件1:采购物资设备明细表
采购物资设备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成交最高限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备注 |
1 | A02 | 雷达 | 300T | 台 | 2 | 99823 | 13 | 与既有动车组的300T设备配套使用,长春、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各采购1台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辽宁省沈阳市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供方负责安装调试,安装后无质量问题后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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