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石油江西销售分公司生产车辆租赁采购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ZY21-SH38-FW462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江西销售分公司生产车辆租赁采购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现需租赁一批生产用车,具体数量见招标内容。
2.2 招标范围
2.2.1 车辆需求计划:
序号 |
车型 |
数量 |
1 |
中型轿车 |
17 |
2 |
中大型商务车 |
15 |
3 |
皮卡车 |
7 |
4 |
紧凑型轿车 |
3 |
总计 |
42 |
注:中型轿车、紧凑型、中大型商务车型以汽车之家网站(www.autohome.com.cn)分类为准
2.2.2 车型要求:
①中型轿车为排气量1.8升及以下,不含购置税车价为18万元以内(类似于:2017款帕萨特政采版1.8T、迈腾280 TSI 领先型、雅阁260 TURBO 尊贵版)。
②中大型商务车为排气量3.0升及以下,不含购置税车价为38万元以内(类似于:威然、艾力绅、GL8 )。
③皮卡车(类似于:2017款江铃皮卡2.4柴油手动两驱豪华版、长城炮2.0T 商用版四驱精英型长箱)。
④紧凑型轿车(类似于:2019款别克威朗三厢15S自动进取型、朗逸280TSI舒适版、 雷凌双擎1.8豪华版、卡罗拉1.8精英版、轩逸1.6智享版)
2.3 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业务范围内区域。
2.4 质量要求:车辆为3年以内车型,公里数在60000公里以内,零过户且无重大事故车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5 租赁期限:3年。
2.6 交车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如不是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延误交车,每延误交车一天,扣除年基本租金的5%。
2.7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25万元(含13%增值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具有有关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提供资质复印件。
3.3 近三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具备类似车辆外租业务业绩至少1项,且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应提供以投标人名义与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以及对应的发票,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车辆的有效权属证明,以证明其有能力为招标人提供服务(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行驶证、发票中车架号须与实际提供车辆一致;如果投标人计划提供新车,则只需要承诺计划提供的新车的型号以及数量,新车的要求必须符合招标本项目要求)。
3.5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17 年至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6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提供如下网站的查询截图。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
3.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1 年 6月 18 日至2021年 6月 24 日
16:00前: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pmsbid/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② 按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200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1李涛FW462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账 号:1001260529022108485
联 行 号:10229002605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汇款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shlitao@cnpc.com.cn,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建议在系统报名成功后,再进行付款并将汇款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和盖章pdf版)打包成一个文件后将其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公司投标**项目登记文件”。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保证金:人民币5.5万元。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1李涛FW462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3条款相同。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 年 7 月 9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同时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
地 址:南昌市青云谱区施尧路水榭公馆A座1708室
联 系 人:李鑫
电 话:0791-8205239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李涛、王乐晗
电 话:021-62761121、021-62761350
电子邮件:shlitao@cnpc.com.cn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XXX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