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满洲里市南区医院购买胃肠镜清洗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JH-ZC-22003
项目名称:满洲里市南区医院购买胃肠镜清洗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买胃肠镜清洗工作,详细技术及参数要求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经审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如下:(1)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江硕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河南圣赛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3)呼伦贝尔市苏中恒泰医疗器械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本项目询价公告附件中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满洲里市新城国际小区f1栋101门市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满洲里市新城国际小区f1栋101门市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满洲里市南区医院
地址:满洲里市南区三道街
联系方式:贺先生 13848500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满洲里市新城国际小区f1栋101门市
联系方式:陈女士 0470-6268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0470-626883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满洲里市南区医院购买胃肠镜清洗工作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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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满洲里市南区医院 | ||
行政区域 | 满洲里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07日 08: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11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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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1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70-6268833 | ||
采购单位 | 满洲里市南区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满洲里市南区三道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贺先生 138485006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满洲里市新城国际小区f1栋101门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 0470-6268833 | ||
附件: | |||
附件1 | 供应商登记表.doc供应商登记表.doc | ||
附件2 | 满洲里市南区医院购买胃肠镜清洗工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docx满洲里市南区医院购买胃肠镜清洗工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docx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项目批准文号 | |||||
供应商(全称) | 营业执照证号 | ||||
法人代表 | 身份证号 | ||||
注册资金 | |||||
地址 | 邮编 | ||||
经营范围 | |||||
开户行 | 账号 | ||||
委托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公告发布媒体 | 资格预审公告、询价公告、更正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
2 | 项目名称 | 满洲里市南区医院购买胃肠镜清洗工作采购项目 |
3 | 项目批准文号 | 满南医纪要[2022]05号 |
4 | 项目编号 | NMGJH-ZC-22003 |
5 | 采购人 | 名称:满洲里市南区医院地址:满洲里市南区三道街联系人:贺先生联系电话:13848500616 |
6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内蒙古江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满洲里市新城国际小区f1栋101门市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470-6268833 |
7 | 采购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8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9 | 交货期 |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 |
10 | 安装和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1 | 质量标准及质保期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保期:一年 |
12 | 履约保证金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13 | 付款方式 | 无首付款,一年内付清 |
14 | 供应商资格资质、能力和信誉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须提供公司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6、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7、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8、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 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或下载信用报告);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5 | 响应文件份数和密封要求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壹份。当响应文件副本、电子版与正本不一致时,以响应文件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单独密封。2、响应文件电子版存储在U盘内,并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套内。3、资质证明文件单独密封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4、“报价表”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套内,现场递交。所有封套必须密封完好、所有封套的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封套密封不完好、封口处未加盖公章或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封装视为无效投标。 |
16 | 投标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17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
18 | 开启时间 | 2022年11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
19 | 开启地点 | 满洲里市新城国际小区f1栋101门市二楼开标室 |
20 | 采购方式及评标方法 | 采购方式:询价;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
21 | 询价小组组成及抽取方式 | 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2人,与采购方代表1人共同组成3人询价小组。 |
22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23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24 |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1、本次采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及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10%-20%的扣除,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要求是供应商必须提供其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位置,在询价小组评审时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4、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25 |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者修改 | 任何对询价通知书提出异议、要求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之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
26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
27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16]17号)的规定收取。 |
28 | 成交供应商确定 | 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序号 | 货物名称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性能指标、配置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质保期 |
合计总金额: |
序号 | 技术规格、标准及要求 | 数量 | 中标(成交)报价(元) | |
合计 | ||||
验 收 情 况 | 一、外包装和仪器设备外观是否完好无损:□,主机、零配件、附件数量是否与合同、装箱单、进口货物代运通知单上的数量相同:□,品牌产地是否正确:□,规格型号是否正确:□,配置是否正确:□,数量是否正确:□,安装调试是否正确:□,是否有保修卡:□,依据说明书逐一测定仪器设备的品质、性能和各项技术指标,所测结果是否与说明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一致:□, 产品性能是否稳定:□。二、验收意见:验收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验收工作小组成员(签字):年 月 日 | |||
采购人意见:负责人:(公章)年月日 | 验收结论及付款建议:采购人(公章)年 月日 | |||
备注:(是否有专业机构检测验收报告)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年) | 质量标准 |
¥: | |||||
投标报价:(大写) 。 | |||||
注:投标报价中含设备费、材料费、货物包装费、货物检验费、运杂费、卸车费、吊装费、培训费、现场安装调试费及各种税费等等,采购人不再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生产厂家、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主要技术参数/指标 | 整体/散件组装 | 进口/国产 |
1 | ||||||
2 | ||||||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技术条款 | 响应文件响应的技术条款 | 响应程度 | 备注 |
1 | |||||
2 | |||||
… |
序号 | 姓名 | 本项目拟任职务 | 学历 | 职称或执业资格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 |
序号 | 采购单位 | 业绩名称 | 合同总价 | 签订时间 |
1 | ||||
2 | ||||
3 | ||||
4 | ||||
… |
企业注册名称 | 成立时间 | ||||||
企业注册地址 | 注册资金 | ||||||
企业法人代表 | 职 称 | 企业性质 | |||||
主要经营地点 | 经营方式 | ||||||
批准成立机构 | |||||||
经营范围 | |||||||
企业管理人员组成介绍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助理职称 | 技术员 |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 ||
企业管理人员组成介绍 | |||||||
企业管理人员组成介绍 | 共计: 人 |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账号: | ||||||
备注 |
响应文件正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加盖印章)地 址:联系人:电 话: | 响应文件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加盖印章)地 址:联系人:电 话: |
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加盖印章)地 址:联系人:电 话: | 响应文件电子版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加盖印章)地 址:联系人:电 话: |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启封(加盖印章)·············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非联合体 | 10% | 评审价=投标总报价×(1-10%)注: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百分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上述评审价仅用于进行价格比较,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内镜清洗消毒设备 | 1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