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及测绘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5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sdsws-wssdjh-zyhzly-kc-2023001
预算金额2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雪梅1529277022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及测绘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SDSWS-WSSDJH-ZYHZLY-KC-2023001
项目名称:新疆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及测绘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50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及测绘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地形图测绘、工程地质勘察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初步勘察17日历天、详细勘察22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有效期内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被委托人身份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或测绘乙级(含工程测量专业)及以上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
联系方式:0999-8130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环路306号开元新城3号写字楼11层
联系方式:15292770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雪梅
电 话:15292770229
附件信息:
第三污水勘察测绘招标文件2023.11.10.docx
115.4K
新疆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及测绘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SDSWS-WSSDJH-ZYHZLY-KC-2023001
项目名称:新疆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及测绘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50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伊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及测绘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地形图测绘、工程地质勘察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初步勘察17日历天、详细勘察22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有效期内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被委托人身份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或测绘乙级(含工程测量专业)及以上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
联系方式:0999-8130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环路306号开元新城3号写字楼11层
联系方式:15292770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雪梅
电 话:15292770229
附件信息:
第三污水勘察测绘招标文件2023.11.10.docx
115.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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