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乙方: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FJMS[GK]2022002的漳州市市辖区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2022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30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年)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09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玖万元整(¥109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如因国家政策原因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影响,时间可适度延后);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37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TD/T1063-2021)、《城区范围确定规程》开展漳州市市辖区城市体检工作,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5.1划定城区范围:依据三调及年度变更调查数据,结合《城区范围确定规程》划定漳州市市辖区城区范围。5.2采集体检指标:采集体检评估规程要求的安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六个方面,33项基本指标和89项推荐指标(近3-5年指标),可结合我市实际另行增设自选指标。其中基本指标是与国土空间规划紧密关联的底线,用地、设施、管理类指标,都应填写,没有的需逐项说明未填报原因;推荐指标从其他方面直接或间接反映国土空间治理水平,主要涉及空间结构优化、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指标,应当能填尽填。5.3编制体检内容:根据体检评估规程,主要围绕战略定位、底线管控、规模结构、空间布局、支撑体系、实施保障等六个方面的体检内容,聚焦年度规划实施中的关键变量和核心任务,总结当年城市运行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并从年度实施计划、规划应对措施、配套政策机制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5.4规范成果形式:按城区范围确定规程、体检评估规程要求提交城区范围成果、体检成果。其中城区范围成果包括城区范围确定报告、城区范围矢量数据等;体检成果由体检报告及附件组成,体检报告主要包括总体结论、规划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附件包括城市体检指标表、年度规划实施分析图、年度体检基础数据库建设情况说明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第1期:2022年9月30日前,提交初步成果并经甲方审查通过;第2期: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成果并通过技术审查;第3期:2022年12月10日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正式成果。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20 | 项目签订合同后 ,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 |
2 | 40 | 提交符合要求的初步成果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 |
3 | 30 | 完成评审成果并通过技术审查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
4 | 10 | 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正式成果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合同义务适当履行完毕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如乙方逾期交付正式成果,则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交付的成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完成成果的整改,直至成果验收合格。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无。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售后服务期为壹年 。
甲方: |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 乙方: | 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住所: | 龙文区新浦东路137号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乡西路10号201室 |
单位负责人: | 陈爱棋 | 单位负责人: | 许少亮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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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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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7085271 |
联系方法: | 1890695213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01662433052501425 |
签订地点: 漳州市
签订日期:2022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