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越秀辉山锦州工厂通勤车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fw20211116-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24
公告正文
越秀辉山锦州工厂通勤车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示
越秀辉山锦州工厂通勤车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示
时间发表于: [2021-11-18]

辽宁辉山乳业集团(锦州)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人)作为主体,为锦州工厂通勤车外包服务类项目组织进行竞争采购工作。现将竞争采购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辽宁辉山乳业集团(锦州)有限公司通勤车外包服务项目 1.2项目地址:锦州市七里河经济开发区辉山路1号 1.3项目编号:SCFW20211116-001 1.4:采购范围: (一)、通勤车外包服务项目,主要为公司职工提供上下班交通车辆服务,地点主要为两个方向,分别为公司至锦州市沿线、公司至义县沿线,沿线设置若干车辆临时停靠点,保持全年无休运行。 (二)、配置要求:需提供6辆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空调客车,其中座位要求为53座或以上,并配备对应车辆的合格司机6人。 (三)、运行路线:义县←→公司 3条路线每天共4趟(视生产情况而定) 锦州←→公司 3条路线每天共4趟(视生产情况而定) 1.5资金来源:自筹 二、响应人资格条件 2.1响应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并在标书中提供;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无信用违法记录;并提供相应信用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授权证。 (七)、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道路运输服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要求在5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等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及发售谈判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3.1时间:20211118 日至20211124 日 8:30-16:00; 3.2地点: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响应人须在公示期间进行报名,并配合完成先期响应人审核工作。 操作指南:以电话或邮件于报名截止日前向采购人进行先期报名并得到邮件正式回复。 3.3要求:竞争采购响应请将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以上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须整合在一个PDF文件中。)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的方式发送给采购联系人,邮件标题写明xx公司XX项目(简称即可)报名资料,邮件正文除报名材料外,还应写明授权代理人的姓名,手机号码。 四、采购文件及后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 (一)采购文件发送时间 2021年11月18日 (二)响应文件截止收取时间 2021年11月24日 (三)开评审时间 2021年11月26日 地点:辽宁辉山乳业集团(锦州)有限公司锦州液奶加工厂(锦州市七里河经济开发区辉山路1号)。 注:招标文件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辽宁辉山乳业集团(锦州)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锦州市七里河经济开发区辉山路1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164183982 联系邮箱:yang.lulu@yuexiu.com (报名) 辽宁辉山乳业集团(锦州)有限公司 2021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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