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新苏滁高新区拓展区基础设施设计项目的澄清(答疑)公告2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sjgc202311-01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毕玉1538550636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新苏滁高新区拓展区基础设施设计项目的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sjgc202311-018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中新苏滁高新区拓展区基础设施设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澄清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由18万改为10万。保证金收取要求: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
(□本项目对中小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声明与事实不符,视其投标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如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弄虚作假情形,监管部门将从重从严处理。)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苏滁产城融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徽州南路1999号国际商务中心7层709室
联系人:刘毅   
联系方式:0550-3769071
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毕玉
联系方式:15385506369
日期:2023年11月24日
中新苏滁高新区拓展区基础设施设计项目的澄清(答疑)公告2
项目编号:czsjgc202311-018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中新苏滁高新区拓展区基础设施设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下:
答疑1:本次招标文件P4、P5页“投标保函要求”里未明确投标保函的受益人是谁?常规来说是业主(或招标人),但招标文件格式里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是:致:(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县、市交易中心);请明确:此次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谢谢!
回复:纸质保函受益人建议为“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已开具保函(开具时间在2023年12月1日(含)前),受益人为“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滁州市苏滁产城融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或“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滁州市苏滁产城融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均予以认可。
答疑2:根据《中新苏滁高新区拓展区基础设施设计项目》招标文件,第31页中技术标评审标准中较多内容是针对场站项目,本项目主要设计内容是市政道路、水域提升改造及综合治理,评审标准与本项目实际方案不符,请核实。
回复:本项目技术标中设置为总体设计思路,设计方案(包含5点),项目的难点、关键问题及应对措施,服务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投资概算、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以上内容中均与本项目实施内容相关,根据投标人自行设计内容进行编制并根据评分点设置上传至指定地点参与评审,并未见问题中所述“场站项目”,请提问人根据自身专业实力及经验,贴合项目需求及评分点,编制技术标,按横向暗标要求上传。
答疑3:本项目发布答疑,把保证金金额从18万修改为10万元,但系统中开具电子保函仍为18万,比要求的10万保证金金额多,是否可以,或者如何解决?
回复:因系统设置暂时未实现同步修改,如投标人提供的为电子保函,保证金金额为18万元或10万元的均予以认可,其他缴纳形式的,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苏滁产城融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徽州南路1999号国际商务中心7层709室
联系人:刘毅   
联系方式:0550-3769071
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毕玉
联系方式:15385506369
日期:2023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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