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动物科普馆展陈技术服务;
2.项目编号:CHC-LB-2022-003;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2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9月0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CHC-LB-2022-003 |
小秦岭动物科普概念设计布置方案、施工方案咨询服务及小秦岭动物科普知识总结、归纳、方案布置、展板内容制作和布景深化艺术制作、视频投影内容制作等 |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1号院5号 |
269700.00 |
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服务期 |
服务标准 |
服务要求 |
|
1 |
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动物科普馆展陈技术服务 |
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 |
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合格要求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付君芳、赵红卫、张海彬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地址:河南省灵宝市长乐路中段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5729033851
代理机构:河南创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创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灵宝大庆路中段储金会门面房4.5.6号)
联系人:宁女士
电话:15516222012
- 【谈判文件】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动物科普馆展陈技术服务(1).docx【谈判文件】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动物科普馆展陈技术服务(1).docx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 | 采购人 | 采购人: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地址:河南省灵宝市长乐路中段联系人:韩先生电话:15729033851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河南创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创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灵宝大庆路中段储金会门面房4.5.6号)联系人:宁女士电话:15516222012 |
1.3 | 项目名称 | 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动物科普馆展陈技术服务 |
1.4 | 釆购内容 | 小秦岭动物科普概念设计布置方案、施工方案咨询服务及小秦岭动物科普知识总结、归纳、方案布置、展板内容制作和布景深化艺术制作、视频投影内容制作等。 |
1.5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51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1.6 | 招标控制价 | 本次招标控制价金额为280000.00元预算金额为约束供应商报价的上限,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将被拒绝。 |
1.7 | 交货期 | 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
1.8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合格要求 |
1.9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证件需具有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3.2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或自行承诺,格式自拟)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书面声明,若经查不实,取消其成交资格;3.4供应商自行出具本单位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1.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 不接受 |
1.1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2 | 投标答疑会 | 不召开 |
1.13 | 分包 | 不允许 |
1.14 | 偏离 | 允许正偏离 |
2.1 | 备选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
2.2 | 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 |
2.3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日前 |
2.4 |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均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
2.5 | 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1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创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灵宝大庆路中段储金会门面房4.5.6号) |
2.6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 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2.7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 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
3.1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本章3.1 |
3.2 | 谈判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 |
3.3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4 | 谈判保证金 |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谈判保证金。 |
4 | 财务状况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公司不足三年的,以公司成立年份计算); |
5 | 投标文件签章 | 响应文件的签章: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响应文件正副本封面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盖单位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
5.1 | 响应文件 | 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档1份(储存介质U盘。PDF文件格式) |
封套上写明 | 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分别密封,在包封上标注“正本”、“副本”、“电子版”。不符合装订和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包封上应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人代表人: (签章)公司地址: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开标时启封 | |
装订要求 | 使用无线胶装,必须保证响应文件装订牢固,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
5.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3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1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5.3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地点:河南创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灵宝大庆路中段储金会门面房4.5.6号) |
6.1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谈判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谈判小组成员确定方式: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2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会确定成交人 | 否,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
7 | 付款方式 | 双方协商。 |
8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电汇、保函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金额:双方协商。 |
9 | 其他要求 | 供应商如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投标人参加谈判会议的人员 | 1、投标人参加谈判会议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否则视为放弃。 |
10.2 | 货物技术相关要求: | 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其制造商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均应使用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各行业的相应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3、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设计、制造、产品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检验及产品的测试等,都应按国内外通行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发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
10.3 | 成交公示 |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将同时公示成交候选人主体信息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10.4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10.5 | 解释权 | 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已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有采购人负责解释。 |
10.6 | 招标代理费 | 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2、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成交与否,均由其自行承担。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等一致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签字、盖章(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响应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 |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
资格评审 | 资格条件 | 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或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
资格评审 | 承诺书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书面声明,若经查不实,取消其成交资格;投标人自行出具本企业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
资格评审 | 信誉要求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谈判保证金 | 不收取,供应商提供投标承诺函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总报价(第一轮) | 小写:大写:(供应商应在此填列第一次报价,但以供应商最后一次的谈判报价为成交价) | ||
服务期 | |||
质量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谈判有效期 | 日历天(谈判截止之日起)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组织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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