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二级干线汽车邮路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51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14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工024-2256235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月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二级干线汽车邮路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二级干线汽车邮路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HJZB20230711
3、项目概述:拟对锦州至大连等14条二干汽车邮路运输(单程)业务外包服务进行采购,项目年预算1514万元,服务期1年,预计发车频次8569次。
分包情况:
最高限价:
其他车型结算单价按照“主力车型单价×折算系数”确定(留整数位,不进位);本项目分为2包,兼投不兼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书》)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期内的发票;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干线运输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
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城市(沈阳)或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运输车辆10台(含)。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均视为自有车辆):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名下的车辆);
(2)投标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9)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10)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要保持良好。车辆具备符合邮件运输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设备配备要求;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承诺书;
11)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12)中标后,投标人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13)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300万元,并提供承诺书;车辆手续齐全,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交强险、商业第三者险、车损险等,其中,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不计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1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不计免赔率;所有险种的保费由投标人承担;
14)投标人需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除双方单独约定外包,投标人须保证邮件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其他货物、物品拼装,并提供承诺书;
15)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并提供承诺书;
16)投标人须承诺长途运输(单程在600公里及以上的)必须实行“双驾”,确保行车安全,并提供承诺书;
17)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必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相关资格条件,同时,须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承诺书;
18)投标人须承诺厢式车:厢长4.2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15立方米,厢长6.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35立方米,7.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45立方米,9.6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55立方米,13.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85立方米,1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110立方米,17.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130立方米;
19)投标人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及中标后使用原则、油价调控机制以及往返运价、待车超时补偿、邮路延伸或调整结算办法等内容;
2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2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领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标书费(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板块(http://www.ccgp.gov.cn/cr/list)关于本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2020年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期内的发票;(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并且不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的承诺书。
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 CA 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 CA 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 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CA 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投标人),或联系 CA 客服电话 400-788-855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8日9:30。
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9:30。
3)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4)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远程)解密。
5)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6)开标时,投标人须自行在现场(远程)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现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开标。评标时,所有投标文件以线上电子版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
7)本项目结束后由本项目第一、第二中标人将其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用于存档。
7、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东北新闻网(http://lngp.nen.com.cn/)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4-22562358
邮编:110013
招标代理名称: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5室
邮政编码:110004
项目联系人: 孙月
电 话:024-23180489-813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
账 号:1249 0637 8810 506
电子邮件:929605020@qq.com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二级干线汽车邮路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HJZB20230711
3、项目概述:拟对锦州至大连等14条二干汽车邮路运输(单程)业务外包服务进行采购,项目年预算1514万元,服务期1年,预计发车频次8569次。
分包情况:
包号 | 邮路名称 | 邮路里程(公里) | 车型 (米) | 车型 (吨) | 单程 往返 | 预计发班频次 (次) | 预算 (万元) | |
1包 | 锦州-大连 | 375 | 4.2 | 3 | 单程 | 5 | 923.6 | |
锦州-大连 | 375 | 6.5 | 5 | 单程 | 5 | |||
锦州-大连 | 375 | 7.5 | 8 | 单程 | 30 | |||
锦州-大连 | 375 | 9.6 | 12 | 单程 | 30 | |||
锦州-大连 | 375 | 13.5 | 20 | 单程 | 463 | |||
锦州-大连 | 375 | 15 | 30 | 单程 | 1280 | |||
锦州-大连 | 375 | 17.5 | 40 | 单程 | 1080 | |||
2包 | 锦州-沈阳 | 249 | 4.2 | 3 | 单程 | 7 | 590.4 | |
锦州-沈阳 | 249 | 6.5 | 5 | 单程 | 8 | |||
锦州-沈阳 | 249 | 7.5 | 8 | 单程 | 20 | |||
锦州-沈阳 | 249 | 9.6 | 12 | 单程 | 740 | |||
锦州-沈阳 | 249 | 13.5 | 20 | 单程 | 5 | |||
锦州-鞍山 | 212 | 4.2 | 3 | 单程 | 5 | |||
锦州-鞍山 | 212 | 6.5 | 5 | 单程 | 5 | |||
锦州-鞍山 | 212 | 7.5 | 8 | 单程 | 5 | |||
锦州-鞍山 | 212 | 9.6 | 12 | 单程 | 330 | |||
锦州-朝阳 | 101 | 4.2 | 3 | 单程 | 7 | |||
锦州-朝阳 | 101 | 6.5 | 5 | 单程 | 8 | |||
锦州-朝阳 | 101 | 7.5 | 8 | 单程 | 20 | |||
锦州-朝阳 | 101 | 9.6 | 12 | 单程 | 300 | |||
锦州-朝阳 | 101 | 13.5 | 20 | 单程 | 30 | |||
锦州-阜新 | 158 | 4.2 | 3 | 单程 | 20 | |||
锦州-阜新 | 158 | 6.5 | 5 | 单程 | 20 | |||
锦州-阜新 | 158 | 7.5 | 8 | 单程 | 40 | |||
锦州-阜新 | 158 | 9.6 | 12 | 单程 | 750 | |||
锦州-阜新 | 158 | 13.5 | 20 | 单程 | 60 | |||
锦州-盘锦 | 94 | 4.2 | 3 | 单程 | 20 | |||
锦州-盘锦 | 94 | 6.5 | 5 | 单程 | 20 | |||
锦州-盘锦 | 94 | 7.5 | 8 | 单程 | 40 | |||
锦州-盘锦 | 94 | 9.6 | 12 | 单程 | 600 | |||
锦州-盘锦 | 94 | 13.5 | 20 | 单程 | 60 | |||
锦州-葫芦岛 | 62 | 4.2 | 3 | 单程 | 20 | |||
锦州-葫芦岛 | 62 | 6.5 | 5 | 单程 | 20 | |||
锦州-葫芦岛 | 62 | 7.5 | 8 | 单程 | 40 | |||
锦州-葫芦岛 | 62 | 9.6 | 12 | 单程 | 900 | |||
锦州-葫芦岛 | 62 | 13.5 | 20 | 单程 | 60 | |||
锦州-凌源 | 202 | 4.2 | 3 | 单程 | 5 | |||
锦州-凌源 | 202 | 6.5 | 5 | 单程 | 5 | |||
锦州-凌源 | 202 | 7.5 | 8 | 单程 | 20 | |||
锦州-凌源 | 202 | 9.6 | 12 | 单程 | 330 | |||
锦州-丹东 | 371 | 4.2 | 3 | 单程 | 330 | |||
锦州-丹东 | 371 | 6.5 | 5 | 单程 | 20 | |||
锦州-丹东 | 371 | 7.5 | 8 | 单程 | 5 | |||
锦州-丹东 | 371 | 9.6 | 12 | 单程 | 5 | |||
锦州-营口 | 164 | 4.2 | 3 | 单程 | 330 | |||
锦州-营口 | 164 | 6.5 | 5 | 单程 | 20 | |||
锦州-营口 | 164 | 7.5 | 8 | 单程 | 5 | |||
锦州-营口 | 164 | 9.6 | 12 | 单程 | 5 | |||
锦州-辽阳 | 211 | 4.2 | 3 | 单程 | 330 | |||
锦州-辽阳 | 211 | 6.5 | 5 | 单程 | 20 | |||
锦州-辽阳 | 211 | 7.5 | 8 | 单程 | 5 | |||
锦州-辽阳 | 211 | 9.6 | 12 | 单程 | 5 | |||
锦州-本溪 | 270 | 4.2 | 3 | 单程 | 10 | |||
锦州-本溪 | 270 | 6.5 | 5 | 单程 | 6 | |||
锦州-本溪 | 270 | 7.5 | 8 | 单程 | 6 | |||
锦州-本溪 | 270 | 9.6 | 12 | 单程 | 6 | |||
锦州-抚顺 | 281 | 4.2 | 3 | 单程 | 6 | |||
锦州-抚顺 | 281 | 6.5 | 5 | 单程 | 6 | |||
锦州-抚顺 | 281 | 7.5 | 8 | 单程 | 6 | |||
锦州-抚顺 | 281 | 9.6 | 12 | 单程 | 6 | |||
锦州-铁岭 | 286 | 4.2 | 3 | 单程 | 6 | |||
锦州-铁岭 | 286 | 6.5 | 5 | 单程 | 6 | |||
锦州-铁岭 | 286 | 7.5 | 8 | 单程 | 6 | |||
锦州-铁岭 | 286 | 9.6 | 12 | 单程 | 6 | |||
合计 | 1514 |
最高限价:
1 包 | 邮路名称 | 邮路里程 (公里) | 主力车型 (米) | 主力车型 (吨) | 单程/往返 | 车辆权属 | 最高限价 (元/趟) | 价格 权重 | |
锦州-大连 | 375 | 13.5 | 20 | 单程 | 社会 | 2919 | 100.0% | ||
车型折算系数 | |||||||||
车型 | 3吨 | 5吨 | 8吨 | 12吨 | 20吨 | 30吨 | 40吨 | ||
系数 | 0.3 | 0.44 | 0.51 | 0.72 | 1 | 1.07 | 1.19 | ||
2 包 | 邮路名称 | 邮路里程(公里) | 主力车型 (米) | 主力车型 (吨) | 单程/往返 | 车辆权属 | 最高限价 (元/趟) | 价格 权重 | |
锦州-沈阳 | 249 | 9.6 | 12 | 单程 | 社会 | 1575 | 20.6% | ||
锦州-鞍山 | 212 | 9.6 | 12 | 单程 | 社会 | 1416 | 8.1% | ||
锦州-朝阳 | 101 | 9.6 | 12 | 单程 | 社会 | 938 | 5.8% | ||
锦州-阜新 | 158 | 9.6 | 12 | 单程 | 社会 | 1183 | 17.7% | ||
锦州-盘锦 | 94 | 9.6 | 12 | 单程 | 社会 | 908 | 11.3% | ||
锦州-葫芦岛 | 62 | 9.6 | 12 | 单程 | 社会 | 770 | 13.5% | ||
锦州-凌源 | 202 | 9.6 | 12 | 单程 | 社会 | 1373 | 8.1% | ||
锦州-丹东 | 371 | 4.2 | 3 | 单程 | 社会 | 891 | 5.7% | ||
锦州-营口 | 164 | 4.2 | 3 | 单程 | 社会 | 558 | 3.6% | ||
锦州-辽阳 | 211 | 4.2 | 3 | 单程 | 社会 | 634 | 4.1% | ||
锦州-本溪 | 270 | 4.2 | 3 | 单程 | 社会 | 729 | 0.5% | ||
锦州-抚顺 | 281 | 4.2 | 3 | 单程 | 社会 | 746 | 0.5% | ||
锦州-铁岭 | 286 | 4.2 | 3 | 单程 | 社会 | 754 | 0.5% | ||
锦州至沈阳、鞍山、朝阳、阜新、盘锦、葫芦岛、凌源各车型折算系数: | |||||||||
车型 | 3吨 | 5吨 | 8吨 | 12吨 | 20吨 | 30吨 | 40吨 | ||
折算系数 | 0.44 | 0.63 | 0.71 | 1 | 1.39 | - | - | ||
锦州至丹东、营口、辽阳、本溪、抚顺、铁岭各车型折算系数: | |||||||||
车型 | 3吨 | 5吨 | 8吨 | 12吨 | 20吨 | 30吨 | 40吨 | ||
折算系数 | 1 | 1.42 | 1.72 | 2.22 | - | - | - |
其他车型结算单价按照“主力车型单价×折算系数”确定(留整数位,不进位);本项目分为2包,兼投不兼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书》)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期内的发票;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干线运输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
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城市(沈阳)或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运输车辆10台(含)。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均视为自有车辆):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名下的车辆);
(2)投标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9)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10)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要保持良好。车辆具备符合邮件运输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设备配备要求;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承诺书;
11)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12)中标后,投标人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13)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300万元,并提供承诺书;车辆手续齐全,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交强险、商业第三者险、车损险等,其中,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不计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1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不计免赔率;所有险种的保费由投标人承担;
14)投标人需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除双方单独约定外包,投标人须保证邮件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其他货物、物品拼装,并提供承诺书;
15)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并提供承诺书;
16)投标人须承诺长途运输(单程在600公里及以上的)必须实行“双驾”,确保行车安全,并提供承诺书;
17)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必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相关资格条件,同时,须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承诺书;
18)投标人须承诺厢式车:厢长4.2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15立方米,厢长6.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35立方米,7.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45立方米,9.6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55立方米,13.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85立方米,1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110立方米,17.5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130立方米;
19)投标人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及中标后使用原则、油价调控机制以及往返运价、待车超时补偿、邮路延伸或调整结算办法等内容;
2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2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领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标书费(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板块(http://www.ccgp.gov.cn/cr/list)关于本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2020年起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期内的发票;(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并且不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的承诺书。
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 CA 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 CA 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 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CA 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投标人),或联系 CA 客服电话 400-788-855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8日9:30。
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9:30。
3)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4)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远程)解密。
5)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6)开标时,投标人须自行在现场(远程)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现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开标。评标时,所有投标文件以线上电子版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
7)本项目结束后由本项目第一、第二中标人将其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用于存档。
7、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东北新闻网(http://lngp.nen.com.cn/)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4-22562358
邮编:110013
招标代理名称: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5室
邮政编码:110004
项目联系人: 孙月
电 话:024-23180489-813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
账 号:1249 0637 8810 506
电子邮件:9296050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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