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海南分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3-06-2-13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阙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10-8191744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华能海南分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
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6-2-138)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临高县西北部海域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分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二标段) 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本次招标结果生效条件详见第2.6条招标生效条件说明。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临高县西北部海域。
2.2 规 模:华能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海南省临高县西北部海域。场址沿东西方向长约14km,场址南北方向宽约9km,场址范围总面积约80.5km²。拟建场区海域宽阔,水深11m~34m之间,场区中部水深相对较浅,南部、北部水深较深,整体变化较为平缓。规划总装机容量为600MW,拟布置安装60台10MW风力发电机组(最终风机单机容量和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招标选定机型确定),同时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66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集控中心,最终以1回220kV线路接至新建的220kV临高开关站(最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3 建设工期: 计划2023年9月海上正式施工,2024年6月首批风机并网发电,2024年12月全部机组并网发电。最终施工安排,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华能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分为一标段和二标段共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二标段。
本项目两个标段按“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定标:即同一投标人在上述两个标段招标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其中一个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则失去另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当投标人同时为上述两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评委会将按照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与另一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交叉组合总价最低的原则,分别推荐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2.5本标段主体工程项目和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32台10MW等级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最终风机数量和单机容量,以招标人确定为准)基础制作及施工、塔筒安装施工、风电机组安装施工;本工程整风电场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施工辅助设施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标段风机基础型式统计表
最终风机数量和单机容量,以招标人确定为准。实际施工导管架基础及单桩基础比例根据实际选定机型及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并经招标人同意后确定,工程量以施工图确定为准,单桩基础采用单桩综合单价承包方式,四桩导管架基础采用四桩导管架综合单价承包方式。投标人投标过程须充分考虑项目执行风险。
2.6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本次招标结果生效条件如下:
(1)招标标的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项目由于政策、环境、资源、场址、设备等方面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履行决策程序等情况除外);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3)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中标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国内200MW等级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建造与风机安装工程投产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投运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近5 年(2018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或项目副经理完成过类似工程,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单位任命文件等)及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6月14日9:00起至2023年6月20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7月4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丘海大道11号华能海南大厦
联系人:阙女士
电话:0898-32989510
电子邮件:hngsrs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010-81917443
电子邮件:le_zha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6-2-138)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临高县西北部海域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分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二标段) 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本次招标结果生效条件详见第2.6条招标生效条件说明。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临高县西北部海域。
2.2 规 模:华能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海南省临高县西北部海域。场址沿东西方向长约14km,场址南北方向宽约9km,场址范围总面积约80.5km²。拟建场区海域宽阔,水深11m~34m之间,场区中部水深相对较浅,南部、北部水深较深,整体变化较为平缓。规划总装机容量为600MW,拟布置安装60台10MW风力发电机组(最终风机单机容量和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招标选定机型确定),同时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66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集控中心,最终以1回220kV线路接至新建的220kV临高开关站(最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3 建设工期: 计划2023年9月海上正式施工,2024年6月首批风机并网发电,2024年12月全部机组并网发电。最终施工安排,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华能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分为一标段和二标段共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二标段。
本项目两个标段按“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定标:即同一投标人在上述两个标段招标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其中一个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则失去另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当投标人同时为上述两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评委会将按照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与另一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交叉组合总价最低的原则,分别推荐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2.5本标段主体工程项目和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32台10MW等级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最终风机数量和单机容量,以招标人确定为准)基础制作及施工、塔筒安装施工、风电机组安装施工;本工程整风电场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施工辅助设施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标段风机基础型式统计表
项目 | 机位 | 基础方案 | 台数 | 备注 |
风机基础 | FJ01-FJ10(10台),FJ34-FJ38(5台),FJ46-FJ60(15台)。 | 单桩基础 | 30 | 详见总平面布置图。基础型式以实际选定机型确定。 |
风机基础 | FJ33(1台),FJ45(1台) | 四桩导管架基础 | 2 | 详见总平面布置图。基础型式以实际选定机型确定。 |
最终风机数量和单机容量,以招标人确定为准。实际施工导管架基础及单桩基础比例根据实际选定机型及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并经招标人同意后确定,工程量以施工图确定为准,单桩基础采用单桩综合单价承包方式,四桩导管架基础采用四桩导管架综合单价承包方式。投标人投标过程须充分考虑项目执行风险。
2.6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本次招标结果生效条件如下:
(1)招标标的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项目由于政策、环境、资源、场址、设备等方面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履行决策程序等情况除外);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3)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中标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国内200MW等级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建造与风机安装工程投产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投运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近5 年(2018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或项目副经理完成过类似工程,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单位任命文件等)及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6月14日9:00起至2023年6月20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7月4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丘海大道11号华能海南大厦
联系人:阙女士
电话:0898-32989510
电子邮件:hngsrs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010-81917443
电子邮件:le_zha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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