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彰武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922-001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庆芳024-233828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彰武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922-001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彰武县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相关服务报价折扣调整为 10% 。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5日 14时2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5、工期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完工,养护期2年。
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在年度整体预算中考虑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彰武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彰武县彰武镇建华路38号
联系方式: 0418-6904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23382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庆芳
电  话: 024-233723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