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昆明市无线电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服务项目综合比选采购公示
金额
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昆明市无线电建设项目的规范性,我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2024年昆明市无线电建设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工作,采购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昆明市无线电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二、所属目录
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会计审计服务,三级目录为审计服务,目录代码为B0302。
三、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预算资金
采购预算资金为人民币1万元,资金已落实。
五、项目主要内容
对使用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建设的昆明市民航专项无线电监测系统升级项目、基于众包的昆明市无线电移动监测网覆盖能力优化提升项目、县级小型站升级改造(一期)项目、无线电监测网机动监测能力优化提升项目进行财务审计。
六、承接标准
(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承接方应具有财务、审计咨询资质,熟悉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并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和场地。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或分包、转包。
七、目标要求
根据项目验收要求,对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使用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建设的昆明市民航专项无线电监测系统升级项目、基于众包的昆明市无线电移动监测网覆盖能力优化提升项目、县级小型站升级改造(一期)项目、无线电监测网机动监测能力优化提升项目的合同预算执行、资金管理、资产交付等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形成清晰、准确、完整的审计报告,为项目验收提供依据。
八、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九、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拟通过单位内控、财务相关规定通过综合比选的方式自行采购确定承接主体。综合比选响应商的资质、报价、服务(计划)方案、相关业绩等。
十、响应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0:00前,以现场递交实物文件方式响应;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楼560室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监督检查处。
十一、响应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要求
1. 响应文件一式纸质件二份(一正本一副本),响应文件须装订、密封。
2.响应文件必须按本公告时限及地点现场递交,逾期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3.响应文件为一次性响应,不再变动。
(二)成交通知书
组织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上进行成交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二、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本公告和响应文件等约定协商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他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本公告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活动中确定服务要求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10:00
联系方式:罗老师 0871-63115988
监督电话:0871-63610520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昆明市无线电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二、所属目录
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会计审计服务,三级目录为审计服务,目录代码为B0302。
三、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预算资金
采购预算资金为人民币1万元,资金已落实。
五、项目主要内容
对使用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建设的昆明市民航专项无线电监测系统升级项目、基于众包的昆明市无线电移动监测网覆盖能力优化提升项目、县级小型站升级改造(一期)项目、无线电监测网机动监测能力优化提升项目进行财务审计。
六、承接标准
(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承接方应具有财务、审计咨询资质,熟悉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并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和场地。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或分包、转包。
七、目标要求
根据项目验收要求,对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使用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建设的昆明市民航专项无线电监测系统升级项目、基于众包的昆明市无线电移动监测网覆盖能力优化提升项目、县级小型站升级改造(一期)项目、无线电监测网机动监测能力优化提升项目的合同预算执行、资金管理、资产交付等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形成清晰、准确、完整的审计报告,为项目验收提供依据。
八、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九、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拟通过单位内控、财务相关规定通过综合比选的方式自行采购确定承接主体。综合比选响应商的资质、报价、服务(计划)方案、相关业绩等。
十、响应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0:00前,以现场递交实物文件方式响应;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楼560室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监督检查处。
十一、响应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要求
1. 响应文件一式纸质件二份(一正本一副本),响应文件须装订、密封。
2.响应文件必须按本公告时限及地点现场递交,逾期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3.响应文件为一次性响应,不再变动。
(二)成交通知书
组织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上进行成交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二、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本公告和响应文件等约定协商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他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本公告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活动中确定服务要求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10:00
联系方式:罗老师 0871-63115988
监督电话:0871-6361052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