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8-320000-48-01-13848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咨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丹丹1519596372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27283000552
341省道无锡马山至宜兴周铁段工程宜兴侧段房建工程项目YMA5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1省道无锡马山至宜兴周铁段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8〕12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8-320000-48-01-138483),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设施〔2022〕299号批准,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咨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现对341省道无锡马山至宜兴周铁段工程宜兴侧段房建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341省道无锡马山至宜兴周铁段工程起点位于230省道无锡市区段交叉处(十里明珠大堤),向南与陆马公路、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交叉,经常州武进区,与雪云路交叉后,以隧道形式下穿竺山湖、竺山圩,止于230省道宜兴段交叉处,接341省道周铁至杨巷段,全长约16公里。其中竺山湖隧道采用双孔一管廊形式,单孔建筑物限界净宽16.75米、净高5米。竺山湖隧道从无锡马山侧下穿竺山湖,向西在宜兴侧周铁镇接地隧道全长7740m,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宜兴侧段主体工程自常州武进段隧道中心至工程终点,其中YMA03标段为竺山湖隧道宜兴侧段隧道长4.070公里,敞开段长0.345公里,暗埋段3.725公里。
建设地点:本标段位于宜兴市周铁镇竺山湖隧道西出口南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即YMA52标段。总建筑面积约8057平方米,建安费约6800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图纸范围内的房建区内管理中心、生活楼、连廊、应急库房、停机库、门卫室、综合检查室、消防站、变电所、料场等主体结构土建、室内外装饰、水电暖通、厨具设备、污水外接管道设施、场地硬化、室外工程、电气工程(含综合布线系统)、变配电工艺等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维护工作。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180天,具体以发包人颁发的开工令为准,且2024年7月30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有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4000万元的房建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
a、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b、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项目总工:
a、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b、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
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00万元的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00万元的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5的原则认定)。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3年9月-2023年11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60号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0510-879108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咨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万达广场E座901
联系人:冯丹丹、王杰
电话:15195963722、19848201541
QQ:609680313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8.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造价金额、技术标准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若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该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注: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需将保函原件提前递交至招标代理,若采用快递形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后果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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