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渡口区人民医院鼻窦药物支架遴选公告网上询价公告
金额
7700.00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700.00元
招标联系人樊广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5
公告正文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医院对 大渡口区人民医院鼻窦药物支架遴选公告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7,700.00 元) (专业领域: 医用设备、药品、耗材等
  • 包1(标的物种数:2)
  • 包合计:7,700.00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医用材料
需求描述
一、规格:直径25mm, 高度14mm, 输送角度70º 二、用途:适用于额窦,主要用于接受内镜手术的患者,术中术后植入靶位支撑分离创面、固定修复的黏膜瓣,并缓释药物,控制水肿、防止粘连,保持引流通畅,持续靶位释放激素控制炎症,促进愈合。 三、组成:由自膨式全降解编织的支架、药物涂层、输送系统和辅助工具组成 三、支架规格大小:需满足筛窦、额窦等不同手术部位的术腔大小要求,规格直径大小至少≥3个 四、支架降解:具有随植入腔湿度和外界环境湿度影响,可自动降解的特性支架支撑力无异物感 五、输送系统要求: 组成:由推杆、手柄、软管、Tip头等组成 六、辅助工具:收紧支架的装置、漏斗、推送器等,方便药物支架完全收入输送系统
¥3,400.00 1(套) ¥3,400.00
目录:
其他医用材料
需求描述
一、规格:直径25mm, 高度14mm,输送系统角度10º 二、用途:适用于蝶窦、筛窦,主要用于接受内镜手术的患者,术中术后植入靶位支撑分离创面、固定修复的黏膜瓣,并缓释药物,控制水肿、防止粘连,保持引流通畅,持续靶位释放激素控制炎症,促进愈合。 三、组成:由自膨式全降解编织的支架、药物涂层、输送系统和辅助工具组成 三、支架规格大小:需满足筛窦、额窦等不同手术部位的术腔大小要求,规格直径大小至少≥3个 四、支架降解:具有随植入腔湿度和外界环境湿度影响,可自动降解的特性支架支撑力无异物感 五、输送系统要求: 组成:由推杆、手柄、软管、Tip头等组成 六、辅助工具:收紧支架的装置、漏斗、推送器等,方便药物支架完全收入输送系统
¥4,300.00 1(套) ¥4,3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6-05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6-05 11: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按甲方需求,订单发出后5个日历日内。
  • (二)交付地点:
    大渡口区翠柏路102号。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按采购方付款周期进行付款。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三)特别说明:

    1、配送量根据医院临床实际需要进行配送。

    2、所投产品需要在重庆市药品交易所平台挂网,并与采购单位在药交所平台签订购销协议,并从药交所平台进行采购。

    3、中标产品单价不得高于药交所平台交易参考价格(加权平均),并随药交所平台交易参考价格(加权平均)变化而变化,只降不升。

    4、可收费产品需在国家医保局备案并取得相应的收费编码。

    5、若中标人超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经营范围销售产品、提供虚假或过期资质材料、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引起医疗纠纷或导致招标人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解决问题,同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医院
  • 联系人:
    樊广川
  • 联系电话:
    68680227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医院
  • 联系人:
    邓谕
  • 联系电话:
    686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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