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春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8#-11#标准厂房及文体中心防水分项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永春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8#-11#标准厂房及文体中心防水分项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综合说明

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永春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8#-11#标准厂房及文体中心工程。工程规模:工程包括8#-11#标准厂房及7#楼文体中心工程组成,该场地没有设置地下室,总建筑面积40560.71㎡,用地面积7536.6㎡。其中7#楼文体中心地上建筑面积2770.8㎡,占地面积923.6㎡;8#-9#标准厂房建筑面积3621.2㎡,占地面积20733.15㎡;10#-11#标准厂房建筑面积17175.54㎡,占地面积2991.8㎡。工程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南星社区。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中所有的防水工程分项(含卫生间、屋面等)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文明施工。主要工程量:卫生间防水暂定3400㎡、屋面防水暂定16700㎡

3、承包方式专业分包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注意事项

1.具有相应专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投标人。

2.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发布在公司网站—“招标信息”栏,请相关投标单位自行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3.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现场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3505025243。

三、招标方式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2月15日12:00前

3.交标截止时间:开标当天15:00前。

4.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5日16:30

四、定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及分项名称。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

2.联系人和电话:工程科小刘 15605003169

七、监督部门

名称: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北路32号

联系人:小周

联系电话:0595-2238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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