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内江师范学院2019年地方债理科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金额
98.6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201201908729
预算金额98.68万元
招标公司内江师范学院
招标联系人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女士028-87466726
中标公司成都中智英联科技有限公司98.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内江师范学院2019年地方债理科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201201908729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域 | 省本级 |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9-25 19:31 | ||
采购人 | 内江师范学院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采购结果总金额 | 986800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下浮20%,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元) | 11841.6元 | ||
定标日期 | 2019-09-25 | ||
各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报价 | 中标供应商名称:成都中智英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馆街16号5楼2号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雷诺演示实验装置 规格型号:CIF-DLNS 数量:1 计量单位:台 单价(单位:元):32620 中标金额(单位:元):986800 服务要求:1.交货时间和地点: 1.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0天内交货完毕。 1.2交货地点:内江师范学院 2.付款方法和条件: 2.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 2.2交货完毕后,经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付清货款总金额的100%。 2.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1年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10日内,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乙方履约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3、安装调试及验收: 3.1供应商负责产品安装、调试,直至采购人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材料、备件、专业工具均由供应商负责提供。 3.2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后,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成,达到正常使用要求,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报价总价格中。 3.3供应商应就产品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3.4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具有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并完全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等技术标准。 3.5验收方法及标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6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7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8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9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3.10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以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售后服务: 4.1 提供有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如各产品有其他要求,则以各个产品要求为准。 4.2整体保修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内所更换零部件由供应商免费及时提供,保修期外所更换零件由供应商有偿提供,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供应商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自理。 4.3供应商在保修期内应定期提供预防性保养服务2次/年以上(每半年巡检一次),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4保修期后维修实行先修后付款,人员及配件到场时间按上述相关要求执行。 | ||
各包合同履行日期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张君、王永富、李建黎、华梅、胡仲秋(采购人代表)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1124号;联系人:宋老师、王老师、曾老师;联系电话:0832-2341360、2340037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2001号;联系人:邱女士;联系电话:028-8746672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邱女士,028-87466726 | ||
采购公告链接 | 内江师范学院2019年地方债理科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评审情况 | 售卖文件、评审情况.rar | ||
备注 | 一,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监督电话:028-86723190;财政备案编号:SCZC304923_20190082;二,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三、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上述通知结合所在地财政部门具体要求提出申请。详询所在地财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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