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布展陈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8-440306-88-01-7022060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江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航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工8399179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项目
项目编号:2018-440306-88-01-702206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布展陈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018-440306-88-01-702206005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布展陈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5-29 14:00 至 2024-06-18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6-08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6-13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江工
办公电话:27781013
传真:
手机号码:19328700127
电子邮箱:2247507545@qq.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74号广场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航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赵工、张工、郑工、危工、陈工
办公电话:83991795、8399179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018-440306-88-01-702206005001
标段名称:宝安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布展陈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6-18 18:00
招标部分估价:141.5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全过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一体化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不含造价咨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全过程项目管理: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前期工作管理、报建报批管理、技术管理、设计管理、进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施工管理、投资(造价)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档案信息管理、工程结算管理、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2) 工程监理:准备阶段监理、设计阶段监理、制造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安装调试阶段监理、保修监理及后续服务管理以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3) 工程建设过程中纳入本委托人管理的相关工程内容经委托人确认后纳入本合同监理范围的监理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造价咨询、勘察、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等)的单位参加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职称(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且取得工程建设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例如: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近5年内至少须有1项(以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之日即2024年4月 9日起倒推)已竣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施工阶段监理)或项目管理(含施工阶段监理)业绩的①项目总负责人或②总监经验,须提供有效任职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设计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设计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4)造价及合同负责人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5)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设计管理负责人、造价及合同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行为须满足《深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5.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