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双河风情广场酒店室内装修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第一批)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女士180610893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6
公告正文
双河风情广场酒店室内装修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第一批)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双河风情广场酒店室内装修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第一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4万元, 招标人为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金姜堰旅游发展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双河风情广场酒店室内装修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第一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双河风情广场酒店室内装修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第一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双河风情广场酒店室内装修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第一批):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其核心产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
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 客房控制系统、楼宇自控系统、酒
店BMS系统、程控交换系统、冷热源群控系统,其它设备品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本项目招标人推荐品牌具体详见货物需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调研其市场价格并从推
荐品牌中自主选择其中一种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的品牌及其规格型号。若投标文件中未明确所投品
牌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从推荐品牌中确定其中一种品牌及其型号,投标人应无异议且价格不
予调整;若未明确型号的,招标人将从该品牌中确定型号,投标人应无异议且价格不予调整;若投标人
所投品牌、型号不是招标人推荐品牌之一的,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详细参数标准和质量要求,并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的“招标人同意书”。投标文件中应附“招
标人同意书”,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所投智能化设备品牌的商标须与招标文件中智能化设
备品牌或招标人书面同意的品牌商标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3)中标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次招标所有工程材料设备均为中标人采购,除质量应符合国
家、地方、行业等标准及规范的合格产品,凡招标文件组成文件与以上有冲突,低于上述规定的,必须
以上述标准及规范的最高标准执行以外,同时能确保满足已建设系统的接口对接、稳定使用和符合酒店
监管控制要求,并需经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及符合相关检测要求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现场
施工与招标人确认的材料及设备品牌、样品不符,货不对板的,一经发现中标人须无条件返工,造成的
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向招标人支付相应造价30%的违约金),其中智慧技防系统须考虑酒店原建安防
系统接入(含室外部分),并满足本地技防规定,通过技防验收。
(4)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时同一种设备不得同时报两个(含)以上品牌,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
理;
(5)投标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等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提
供所投产品的样品设备与该项目已建设的系统进行对的功能和稳定性测试,如测试不通过投标人应根据
招标人的要求对所投产品进行深度二次开发直至达到招标人提出的功能和稳定性的要求,如造成包含但
不限于工期等招标人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向招标人支付相应造价30%的违约金。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2、3.3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
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3-24 09:00到2023-03-30 17:00
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到江苏
新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春晖苑EF幢105室)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4-06 09:30
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4-06 09:30
开标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上海路 88号)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金姜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苏中路6号
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 13967530020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新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区春晖路春晖苑EF幢105室
联 系 人: 徐女士
电 话: 18061089316
电 子 邮 件: 148186134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双河风情广场酒店室内装修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
(第一批)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金姜堰旅游发 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新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 资比例为 100% 。现对双河风情广场酒店室内装修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第一批)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振兴路东侧,汤河南侧。2.2 建设规模:智能化设备采购,约 264 万元。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交货期限 |
双河风情广场酒店室内装修工 程-智能化采购(第一批) | 设备采购 | 264 | 30 天,具体根据项目施 工进度要求确定 |
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 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 60%,工程审计结束后当年支付至审计价的 97%,余款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 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其核心产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 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 客房控制系统、楼宇自控系统、酒店 BMS 系统、程控交换系统、冷热源群控系统,其它设备品牌响应招标文件 要求。
(2)本项目招标人推荐品牌具体详见货物需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调研其市场价 格并从推荐品牌中自主选择其中一种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的品牌及其规格型号。若投标文 件中未明确所投品牌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从推荐品牌中确定其中一种品牌及其型号,投标人应无异议且价格不予调整;若未明确型号的,招标人将从该品牌中确定型号,投标人应 无异议且价格不予调整;若投标人所投品牌、型号不是招标人推荐品牌之一的,应满足招标文 件中货物需求详细参数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 加盖公章的“招标人同意书”。投标文件中应附“招标人同意书”,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
投标人所投智能化设备品牌的商标须与招标文件中智能化设备品牌或招标人书面同意的品牌商 标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3)中标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次招标所有工程材料设备均为中标人采购,除质量应 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标准及规范的合格产品,凡招标文件组成文件与以上有冲突,低于上 述规定的,必须以上述标准及规范的最高标准执行以外,同时能确保满足已建设系统的接口对 接、稳定使用和符合酒店监管控制要求,并需经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及符合相关检测 要求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现场施工与招标人确认的材料及设备品牌、样品不符,货不对板 的,一经发现中标人须无条件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向招标人支付相应造价 30% 的违约金),其中智慧技防系统须考虑酒店原建安防系统接入(含室外部分),并满足本地技防 规定,通过技防验收。
(4)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时同一种设备不得同时报两个(含)以上品牌,否则其投标将作无 效标处理;
(5)投标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等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后 10 个 工作日内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品设备与该项目已建设的系统进行对的功能和稳定性测试,如测试 不通过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所投产品进行深度二次开发直至达到招标人提出的功能和 稳定性的要求,如造成包含但不限于工期等招标人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向招标人支付相 应造价 30%的违约金。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 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3.2、3.3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 弄虚作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4 日 9 00 分;
时 00 分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 17 时
4.2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 件均加盖公章 到江苏新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春晖苑 EF 幢 105 室)购买招标文件。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2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年 4 月 6 日 9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上海路 88 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 评标办法
6.1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1):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13967530020
招 标 人(2):泰州市金姜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新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春晖苑 EF 幢 105 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8061089316
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