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生态环境监察监测中心能力建设配套工程项目代建单位澄清公告(第一次)
招标编号:H430400019999001001
各潜在投标人:
衡阳市生态环境监察监测中心能力建设配套工程项目代建单位于2024年01月30日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hengyang.gov.cn/)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公告。
一、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 招标文件第五章代建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六节履约担保、违约及赔偿责任和争议解决16.3.2 乙方的违约处理 增加第(8)条,内容如下:
(8)乙方人员不到岗,未履行相关约定手续的,甲方一经发现,按照1000元/人/天的处罚;乙方人员虽在岗,但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尽力的,甲方一经发现,按照1000元/人/天的处罚;若乙方人员有收受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的红包、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为参建单位谋取不当利益的,甲方一经发现,按照10000元/次的处罚,情节严重,涉嫌违纪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工程实体移交后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移交资料的,按每天1000元处罚;若乙方移交资料不全,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补充资料,经补充后仍不全的,按照1000元/次的处罚,直至资料补 完整为止。
2、投标文件格式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中若与此答疑补充公告有冲突之处,均以此澄清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敬请投标人关注。
招 标 人: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0号;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0734-28928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联 系 人:李洋、鄢文杰、徐艳霞;
电 话:0731-84515677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734-8857718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日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