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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指导价调整听证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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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为规范我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收费行为,维护正常合理的运价标准,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福建省定价目录》《福建省定价听证目录》等相关文件规定,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3年7月21日上午9:30在闽侯县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A座11楼发改局会议室召开听证会,就闽侯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指导价调整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本次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闽侯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指导价调整听证会由闽侯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定价程序开展成本调查、提出调价方案,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听证。
听证会由发改局副局长高善勇同志主持,设听证会参加人19名、听证人3名、旁听人5名、记者1名。19名听证会参加人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和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其中消费者8名、相关部门4名、县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专家学者1名、经营者3名。会前县发展和改革局依照相关规定公告了听证会相关事项,并将会议资料送达了听证会参加人。本次听证会应到会参加人19人,实到会19人,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听证会上,主持人宣布了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方案提出人对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的原因、政策依据、调价方案进行了说明,成本调查人介绍了定价成本调查情况。19位听证参加人分别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县发改局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问题作了解答。听证会主持人作会议总结,表示将充分尊重并吸收听证会参加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完善闽侯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指导价调整方案,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
二、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上,代表们从不同角度出发,客观阐明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在目前燃油上涨、工成本上涨、收入水平增长等情况下,闽侯县出租车原运价标准已无法覆盖出租车日常运营成本。参会代表一致同意闽侯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指导价适当调整,这将有利于出租车交通健康发展,有利于出租汽车行业队伍稳定。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有:
(一)19名听证会参加人建议本次出租车运价指导价调整采用方案一,与福州市区、长乐、福清等地出租车运价相统一。
(二)多名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出租车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从管理角度采取措施提升出租车的吸引力。
(三)1名听证会参加人对成本调查评估时间选取2022年10月和出租车年均10.4万公里的里程数偏低提出疑问。
三、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
经听证委员合议总结,认为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观点鲜明,内容客观公正。对本次听证会的意见和建议全部采纳,具体如下:
(一)采纳本次调价选用方案一的建议。1.巡游出租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准运价为:(1)起步价:3公里/10元;(2)车公里租价:2元/公里;(3)停车和低速等待费:停车等候或车速低于每小时12公里时,每分钟按0.8元收取;(4)空驶费:起收空驶费的里程为8公里,空驶费车公里租价的50%收取;(5)夜间加成费:夜间(23:00至次日5:00)按车公里租价加收20%。2.浮动幅度为20%,具体执行价格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
(二)对于出租车公司要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从管理角度采取措施提升出租车的吸引力的建议。我局将与交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相关部门要落实对出租车行业运营事中事后监管,出租车公司要加强驾驶员的素质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群众。
(三)对于成本调查评估时间只选取2022年10月和出租车年均10.4万公里的里程数偏低提出疑问。我局已现场答复:1.成本调查评估时间的基准日为2022年10月,评估时间选取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2.因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为疫情期间,年均10.4万公里的里程数可能略低,但不影响价格调整的成本分析。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本次闽侯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指导价调整听证会由闽侯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定价程序开展成本调查、提出调价方案,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听证。
听证会由发改局副局长高善勇同志主持,设听证会参加人19名、听证人3名、旁听人5名、记者1名。19名听证会参加人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和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其中消费者8名、相关部门4名、县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专家学者1名、经营者3名。会前县发展和改革局依照相关规定公告了听证会相关事项,并将会议资料送达了听证会参加人。本次听证会应到会参加人19人,实到会19人,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听证会上,主持人宣布了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方案提出人对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的原因、政策依据、调价方案进行了说明,成本调查人介绍了定价成本调查情况。19位听证参加人分别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县发改局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问题作了解答。听证会主持人作会议总结,表示将充分尊重并吸收听证会参加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完善闽侯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指导价调整方案,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
二、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上,代表们从不同角度出发,客观阐明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在目前燃油上涨、工成本上涨、收入水平增长等情况下,闽侯县出租车原运价标准已无法覆盖出租车日常运营成本。参会代表一致同意闽侯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指导价适当调整,这将有利于出租车交通健康发展,有利于出租汽车行业队伍稳定。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有:
(一)19名听证会参加人建议本次出租车运价指导价调整采用方案一,与福州市区、长乐、福清等地出租车运价相统一。
(二)多名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出租车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从管理角度采取措施提升出租车的吸引力。
(三)1名听证会参加人对成本调查评估时间选取2022年10月和出租车年均10.4万公里的里程数偏低提出疑问。
三、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
经听证委员合议总结,认为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观点鲜明,内容客观公正。对本次听证会的意见和建议全部采纳,具体如下:
(一)采纳本次调价选用方案一的建议。1.巡游出租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准运价为:(1)起步价:3公里/10元;(2)车公里租价:2元/公里;(3)停车和低速等待费:停车等候或车速低于每小时12公里时,每分钟按0.8元收取;(4)空驶费:起收空驶费的里程为8公里,空驶费车公里租价的50%收取;(5)夜间加成费:夜间(23:00至次日5:00)按车公里租价加收20%。2.浮动幅度为20%,具体执行价格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
(二)对于出租车公司要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从管理角度采取措施提升出租车的吸引力的建议。我局将与交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相关部门要落实对出租车行业运营事中事后监管,出租车公司要加强驾驶员的素质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群众。
(三)对于成本调查评估时间只选取2022年10月和出租车年均10.4万公里的里程数偏低提出疑问。我局已现场答复:1.成本调查评估时间的基准日为2022年10月,评估时间选取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2.因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为疫情期间,年均10.4万公里的里程数可能略低,但不影响价格调整的成本分析。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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