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辽河石化公司固体废物外委处置(三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辽河石化公司固体废物外委处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SHZB-22-02-FW048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3年辽河石化公司固体废物外委处置项目,项目估算金额1152.65万元(不含税),计划和资金均已落实。
2.2招标范围:2023年,公司生产及检维修过程中预计产生各类固体废物15429.28吨,其中:危险废物预计13852.82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预计1576.46吨。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运输转移处置。固体废物明细见附表。结算按实际工作量计算。本次招标只针对2、6两个标段。
标段
废物名称
废物代码
含有成分
数量(吨)
废物来源
标段1
废油泥
251-003-08
油、油泥
6600
污水处理场
废油泥
251-002-08
油、油泥
4032
储罐及装置
标段2
废碱渣
251-015-35
NaOH
127.7
生产装置、储罐
标段3
含油废物
900-249-08
含油
193.62
生产装置、储罐
标段4
废油桶
(明细见附表2)
900-249-08
含油
12.65
储罐
废化工助剂包装物
(明细见附表3)
900-041-49
破乳剂、中和剂、NaOH等
11.27
生产装置、储罐、研究院
废瓷球
900-041-49
氧化铝
20
重整
标段5
废白土
251-012-08
含油
1737
糠白、重整
标段6
废催化裂化催化剂
251-017-50
二氧化硅、氧化铝、镍、钠等
1000
催化
废脱氯剂
251-019-50
氧化锌、分子筛
110.22
重整
标段7
废四氯乙烯
900-401-06
四氯乙烯
3
空分
标段8
废活性炭
900-039-49
活性炭
3.2
重整、油品异味治理单元
实验室分析废物
900-047-49
硫酸汞、苯、重铬酸钾等
1.35
检验计量中心、
仪电运行部、研究院
废树脂
900-041-49
苯乙烯、二乙烯苯
0.81
溶剂再生
标段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废保温棉、废陶粒滤料
1576.46
合计
15429.28
2.3项目工期:(1)危险废物 (标段1至标段8)外委处置招标服务期限为2023年4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段9)外委处置招标服务期限为2023年4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其中标段(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 9个标段 ,最高限价详见《最高限价表》。
2.4.报价方式:单价、单价计算总价(含税、不含税均需报价且报税率)。
按照所投标段,报出相关标段的单位数量(吨)处置费用报价(含税、不含税均需报价且报税率),要求列出费用构成明细及处置费用总价(含税、不含税均需报价且报税率)。
2.5实施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危险废物
1、投标单位应具备辽宁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规模和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满足招标要求;
2、投标单位可自行运输危险废物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的运输资质,运输车辆应当采用危险废物运输专用车辆,运输过程必须具备防扬洒、防泄漏措施和相关安全环保应急处置措施,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运输车辆,确保满足辽河石化公司危险废物拉运转移需要,检修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做到随时产生随时拉运,在规定时限内必须按要求拉运走;
3、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的各类危险废物和废白土现场装车由中标单位负责,其他危险废物装车由辽河石化公司负责;
4、辽河石化公司如需要拉运转移危险废物,应提前告知处置单位运输日期和所需运输车辆数量,处置单位在接到辽河石化公司通知后72小时内,必须保证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到达辽河石化公司现场;
5、按照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在盘锦市内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业务的单位,应提前到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参加投标;
6、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批手续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辽河石化公司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跨市转移审批手续完成时限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跨市转移审批手续,中标单位应及时通知辽河石化公司,并提供文字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辽河石化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具体金额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不能满足上述工作要求,每出现一次,相应扣除中标单位部分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累计超过三次,辽河石化公司可直接终止合同;
8、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上述工作要求,逐条进行答复,明确说明是否能够达到相关工作要求,并提供文字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9、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服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
10、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2、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无行政处罚及犯罪行为;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投标单位应为辽宁省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 应具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运输和处置资质。投标单位须提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设施的环评批复文件和验收批复文件,并提供环评报告中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的相关内容截图;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现场装车和运输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可自行运输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输过程必须具备防扬洒、防泄漏措施和相关安全环保应急处置措施;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无行政处罚及犯罪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5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二标段210元人民币,六标段1085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2月10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二标段3000元人民币,六标段2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二标段:2680人民币(含税),六标段13301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2月10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427-7305810
电子邮箱:zhaonx@cnpc.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注:防疫重点地区来盘办理业务人员需要携带由盘锦市当地医院开具的处于7日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3年1月29日
招标编号:LHSHZB-22-02-FW048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3年辽河石化公司固体废物外委处置项目,项目估算金额1152.65万元(不含税),计划和资金均已落实。
2.2招标范围:2023年,公司生产及检维修过程中预计产生各类固体废物15429.28吨,其中:危险废物预计13852.82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预计1576.46吨。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运输转移处置。固体废物明细见附表。结算按实际工作量计算。本次招标只针对2、6两个标段。
标段
废物名称
废物代码
含有成分
数量(吨)
废物来源
标段1
废油泥
251-003-08
油、油泥
6600
污水处理场
废油泥
251-002-08
油、油泥
4032
储罐及装置
标段2
废碱渣
251-015-35
NaOH
127.7
生产装置、储罐
标段3
含油废物
900-249-08
含油
193.62
生产装置、储罐
标段4
废油桶
(明细见附表2)
900-249-08
含油
12.65
储罐
废化工助剂包装物
(明细见附表3)
900-041-49
破乳剂、中和剂、NaOH等
11.27
生产装置、储罐、研究院
废瓷球
900-041-49
氧化铝
20
重整
标段5
废白土
251-012-08
含油
1737
糠白、重整
标段6
废催化裂化催化剂
251-017-50
二氧化硅、氧化铝、镍、钠等
1000
催化
废脱氯剂
251-019-50
氧化锌、分子筛
110.22
重整
标段7
废四氯乙烯
900-401-06
四氯乙烯
3
空分
标段8
废活性炭
900-039-49
活性炭
3.2
重整、油品异味治理单元
实验室分析废物
900-047-49
硫酸汞、苯、重铬酸钾等
1.35
检验计量中心、
仪电运行部、研究院
废树脂
900-041-49
苯乙烯、二乙烯苯
0.81
溶剂再生
标段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废保温棉、废陶粒滤料
1576.46
合计
15429.28
2.3项目工期:(1)危险废物 (标段1至标段8)外委处置招标服务期限为2023年4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段9)外委处置招标服务期限为2023年4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其中标段(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 9个标段 ,最高限价详见《最高限价表》。
2.4.报价方式:单价、单价计算总价(含税、不含税均需报价且报税率)。
按照所投标段,报出相关标段的单位数量(吨)处置费用报价(含税、不含税均需报价且报税率),要求列出费用构成明细及处置费用总价(含税、不含税均需报价且报税率)。
2.5实施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危险废物
1、投标单位应具备辽宁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规模和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满足招标要求;
2、投标单位可自行运输危险废物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的运输资质,运输车辆应当采用危险废物运输专用车辆,运输过程必须具备防扬洒、防泄漏措施和相关安全环保应急处置措施,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运输车辆,确保满足辽河石化公司危险废物拉运转移需要,检修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做到随时产生随时拉运,在规定时限内必须按要求拉运走;
3、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的各类危险废物和废白土现场装车由中标单位负责,其他危险废物装车由辽河石化公司负责;
4、辽河石化公司如需要拉运转移危险废物,应提前告知处置单位运输日期和所需运输车辆数量,处置单位在接到辽河石化公司通知后72小时内,必须保证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到达辽河石化公司现场;
5、按照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在盘锦市内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业务的单位,应提前到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参加投标;
6、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批手续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辽河石化公司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跨市转移审批手续完成时限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跨市转移审批手续,中标单位应及时通知辽河石化公司,并提供文字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辽河石化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具体金额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不能满足上述工作要求,每出现一次,相应扣除中标单位部分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累计超过三次,辽河石化公司可直接终止合同;
8、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上述工作要求,逐条进行答复,明确说明是否能够达到相关工作要求,并提供文字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9、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服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
10、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2、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无行政处罚及犯罪行为;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投标单位应为辽宁省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 应具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运输和处置资质。投标单位须提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设施的环评批复文件和验收批复文件,并提供环评报告中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的相关内容截图;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现场装车和运输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可自行运输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输过程必须具备防扬洒、防泄漏措施和相关安全环保应急处置措施;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无行政处罚及犯罪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5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二标段210元人民币,六标段1085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2月10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二标段3000元人民币,六标段2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二标段:2680人民币(含税),六标段13301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2月10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427-7305810
电子邮箱:zhaonx@cnpc.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注:防疫重点地区来盘办理业务人员需要携带由盘锦市当地医院开具的处于7日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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