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津华苑小区沿街外立面改造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10240009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工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仁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单工1531613611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3102400096
项目名称: 津华苑小区沿街外立面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路南街道办事处
招标条件
津华苑小区沿街外立面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ZP202310240009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路南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1、招标条件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路南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的 津华苑小区沿街外立面改造工程已经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上海仁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津华苑小区沿街外立面改造工程2.2建设地点:海州区津华苑小区;2.3工程规模:改造建筑外立面约2805㎡;2.4招标范围:津华苑小区沿街外立面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5工期: 4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2.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2.7投资估算:约18.5万元2.8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3.4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4月-2023年9月,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需要提供原件备查,(注: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等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报名材料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圣地福大厦405室上海仁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9时00分5.2投标资料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圣地福大厦405室上海仁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原件备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时应提供的资料:6.1营业执照(副本);6.2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6.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6.5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6.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9、其它要求9.1投标文件一正肆副,需胶装、密封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9.2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9.3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9.4投标保证金:叁仟陆百元人民币。10、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路南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上海仁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圣地福大厦405室 招标人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招标人联系人:孙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单工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3161361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路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整洁路14号
联系人:
孙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上海仁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士路 23 号 204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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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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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津华苑小区沿街外立面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路南街道办事处
招标条件
津华苑小区沿街外立面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ZP202310240009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路南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改造建筑外立面约2805㎡。 |
范围 | 津华苑小区沿街外立面改造工程;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3-11-03 09:00 |
开标地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圣地福大厦405室 |
其他
1、招标条件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路南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的 津华苑小区沿街外立面改造工程已经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上海仁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津华苑小区沿街外立面改造工程2.2建设地点:海州区津华苑小区;2.3工程规模:改造建筑外立面约2805㎡;2.4招标范围:津华苑小区沿街外立面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5工期: 4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2.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2.7投资估算:约18.5万元2.8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3.4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4月-2023年9月,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需要提供原件备查,(注: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等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报名材料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圣地福大厦405室上海仁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9时00分5.2投标资料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圣地福大厦405室上海仁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原件备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时应提供的资料:6.1营业执照(副本);6.2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6.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6.5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6.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9、其它要求9.1投标文件一正肆副,需胶装、密封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9.2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9.3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9.4投标保证金:叁仟陆百元人民币。10、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路南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上海仁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圣地福大厦405室 招标人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招标人联系人:孙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单工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3161361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路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整洁路14号
联系人:
孙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上海仁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士路 23 号 2045 室
联系人:
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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