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嘉伟1382222605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梅州直属库职工饭堂、宿舍及办公楼(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梅州直属库职工饭堂、宿舍及办公楼(室)修缮工程,已由粤储粮办仓 [2023 ]182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梅州直属库(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上坪村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梅州直属库内。
2.2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1.本工程属二次装修改造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一层楼梯改造、一层至四层修缮改造;职工倒班宿舍一层改造为职工食堂、二层至三层修缮改造等。修缮工程项目招标范围:按照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括土建、建筑装饰装修、照明、电气、给排水、钢结构等专业施工,以及对原有楼梯、建筑隔墙、地面、门窗等的拆除、清运,办公家具和空调拆装,和办公楼外墙裙刷漆翻新、线路整理、排水改造等;原材料的采购、供货、安装、施工及相关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及相关措施项目、完工验收及质量保修等相关服务。
2.施工图纸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办公电器、办公家具、饭堂和厨房设施等设备的采购安装。
3.具体实施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为准,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
2.3 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职工饭堂、宿舍及办公楼(室)修缮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技术标准和要求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4项目计划工期:在接到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后150日历天以内完成本工程所有建设内容。
2.5本项目预发包价:人民币160万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6投标人须自行了解并办理进入项目所在地开展施工工作的备案登记手续。投标人如中标,则必须自行完成本次招标工程的主体及关键部分,不得转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备如下相应施工能力: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和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在册员工,不得以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经理作为下属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也不得以下属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一经确认,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擅自更换,投标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企业、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自2020年 1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质量合格类似的修缮改造项目。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证明材料)等有效证明文件。
项目经理必须自2020年 1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质量合格类似的修缮改造项目。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证明材料)、担任项目经理证明资料等有效证明文件。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必须是由投标人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签署承包合同的工程项目(投标人与项目施工单位等签署合同的分包工程项目不得作为业绩),证明文件中应体现相关规模、施工内容、人员信息。
(5)投标人自 2020年至今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或工程建设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拖欠款项、挪用工程款等不良记录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通报或处罚(至本项目发出公告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需提交未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定,且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才有效)。
(6)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
(7)投标人没有参与本工程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务被接管、基本账户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没有存在固定资产被法院冻结的情况。
(10)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人名单的(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隶属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本工程不得分包。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为粤储粮系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jzsc.mohurd.gov.cn)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skypt.gdcic.net/openplatform/#/web/home)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中没有黑名单记录,须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4)投标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已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表,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 13 日17 :30至12月 18 日17:3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址为:https://www.gdgczb.com)确认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 注: 投标人必须于2023年12月18 日17:30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注册审核通过(咨询电话:020-22360006),并办理机构数字证书、机构个人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20-22360127,办理流程详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01月 0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1.2开标时间:2024年 01月 0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5.1.3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28 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5.1.4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址为:https://www.gdgczb.com)网站查询,并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提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1个)。递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1个)的时间为2024年 01 月 03 日上午 9 时00分至2024年 01 月 0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 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注:备用U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包封上写明“投标文件备用U盘”字样(U盘内拷贝投标软件生成的加密及非加密文件)。(“备用U盘”是否递交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信息的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平台www.gdgc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平台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平台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梅州直属库
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上坪
电  话: 0753-2111190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编:510000
联 系 人:邓嘉伟
电    话:13822226050
邮    箱:dengjw1@gcbidding.com
传    真:/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相关资料信息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
(11)在最近五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五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四、本公司保证提交的投标保函真实、有效。(适用于提交投标保函的情形)
五、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在粤储粮系统以往工程中出现过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中储粮系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相关监管单位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不良信用企业名单
粤储粮系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江苏富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 郑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附件:
招标公告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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