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城区道路交通品质提升项目
金额
21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城区道路交通品质提升项目,为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比选,在同资质、同服务、同质量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城区行人过街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2、工程地点:泸州市。

3、项目内容:详见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城区行人过街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报价表 

4、本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天,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5、质保期为:壹年。

6、所有管、线工程量为估算,如因施工环境过于复杂导致工程量增加,交警支队不再进行工程量变更,所有增加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提供承诺函)。

7、所有设备均为“交钥匙工程”(提供承诺函)。

8、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1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为无效处理)具体清单详见后面附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承诺函);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采购文件自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8日00:00—24:0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s://www.lzsggzy.com/)自行获取。

3.2、投标文件要求:报价表.doc

3.2.1投标文件中应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鲜章),并装订成册。

3.2.2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与比选公告中工程量清单须严格一致。

3.2.3工程投标价超过比选控制价视为废标。

3.2.4投标文件每页及外包装密封袋均需加盖公章(鲜章);

3.2.5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3.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比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文件每页以及密封袋未加盖公章的。

3)投标人须保证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四、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满足技术参数的条件下最低价中标,最低价相同的采用随机抽选方式确定供应商。

、本次竞价比选公示在泸州公安交警信息网同步发布。

、开标地点: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12月19日上午1000

                                                               20241216

报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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