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肇庆市肇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新办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肇庆市肇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新办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项目
2.项目编号:2023Z02SZFW2594
3.招标人:肇庆市肇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4.项目期限:6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若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该期限内申报成功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延长期限,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5.项目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0.00万元(含税),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报价,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分析不合理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备注: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报价的不含税合计金额为价格评比依据。如报价的价税合计金额与不含税合计金额不一致时,以报价的不含税合计金额为准。
6.项目基本要求:
(1)服务内容:
①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提供资质办理过程中的专业指导。
②中标人确保提交的申报资料符合资质申报要求。
③中标人为确保项目申报成功,有义务和责任承担起项目申报时所需的技术负责人(或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猎聘工作。
(2)最高限价:
(3)中标人应将办理资质过程审批结果(或可证明审批过程的截图)提供给招标人,作为招标人按合同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7.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其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20000.00元)。在中标人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10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申请,招标人接到送达通知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4.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服务期限内将资质办妥,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回招标人支付的全部资质服务费。此项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供应商需登录“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59.34.2.66:3080/进行供应商注册报名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3年10月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四、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现场递交。
3.邮寄/现场递交地址及收件人: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四楼运营管理部,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杜小姐,13068073347。
4.开标地点: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七楼B会议室(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
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及“肇水发展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肇庆市肇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三榕工业开发区玑西路东侧肇水市政工程公司办公楼
联系人:梁文俊
电话:13802498809
1.项目名称:肇庆市肇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新办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项目
2.项目编号:2023Z02SZFW2594
3.招标人:肇庆市肇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4.项目期限:6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若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该期限内申报成功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延长期限,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5.项目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0.00万元(含税),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报价,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分析不合理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备注: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报价的不含税合计金额为价格评比依据。如报价的价税合计金额与不含税合计金额不一致时,以报价的不含税合计金额为准。
6.项目基本要求:
(1)服务内容:
费用项目一 | 概况说明 | 数量 | 备注 |
资质服务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一项 | 包含材料制作,包通过的费用。 |
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 | 4人 | 由甲方提供人员,乙方负责完善申报条件。 | |
中级工程师:市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不少于8人 (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 | 8人 | ||
技工: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 30人 |
费用项目二 | 概况说明 | 数量 | 备注 |
技术负责人猎聘 | 1.男性60周岁及下,女性55周岁及以下(未达法定退休年龄)。 2.学历: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工作经历及职称要求: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两项市政公用工程二级资质类别的工程业绩,业绩要求本人从开工许可到竣工验收独立完成且在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即“四库一平台”)备案显示。 | 1人 | 人员须满足资质申报条件。且通过甲方的资格审查成功办理入职手续并购买社保。 |
①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提供资质办理过程中的专业指导。
②中标人确保提交的申报资料符合资质申报要求。
③中标人为确保项目申报成功,有义务和责任承担起项目申报时所需的技术负责人(或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猎聘工作。
(2)最高限价:
项目 | 最高限价 (含税,万元) |
资质服务费 | 60.00 |
技术负责人人才猎聘费 | 30.00 |
合计(含税) | 90.00 |
(3)中标人应将办理资质过程审批结果(或可证明审批过程的截图)提供给招标人,作为招标人按合同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7.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其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20000.00元)。在中标人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10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申请,招标人接到送达通知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4.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服务期限内将资质办妥,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回招标人支付的全部资质服务费。此项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供应商需登录“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59.34.2.66:3080/进行供应商注册报名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3年10月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四、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现场递交。
3.邮寄/现场递交地址及收件人: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四楼运营管理部,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杜小姐,13068073347。
4.开标地点: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七楼B会议室(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
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及“肇水发展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肇庆市肇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三榕工业开发区玑西路东侧肇水市政工程公司办公楼
联系人:梁文俊
电话:1380249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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