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监督考核服务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j20230606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招标联系人陈晨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至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玉凤024-233155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监督考核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至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J2023060602
项目名称: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监督考核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监督考核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至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方式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至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32号经纬公寓2-5-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至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32号经纬公寓2-5-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全过程直至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我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若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选择网上报名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lnzjzbdl@163.com),邮件主题“(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监督考核服务项目)—采购文件购买确认+报名单位名称”,并写明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材料无问题后方可购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双园路30号甲
联系方式:陈晨024-62788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至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32号2-5-3
联系方式:陈玉凤、张越024-2331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凤、张越
电 话: 024-23315588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监督考核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至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J2023060602
项目名称: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监督考核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监督考核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至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方式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至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32号经纬公寓2-5-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至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32号经纬公寓2-5-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全过程直至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我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若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选择网上报名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lnzjzbdl@163.com),邮件主题“(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监督考核服务项目)—采购文件购买确认+报名单位名称”,并写明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材料无问题后方可购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双园路30号甲
联系方式:陈晨024-62788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至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32号2-5-3
联系方式:陈玉凤、张越024-2331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凤、张越
电 话: 024-2331558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