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部钻探2024-2025年工程院自有车辆驾驶员服务(二次)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西部钻探2024-2025年工程院自有车辆驾驶员服务(二次) |
项目概况: | 1.项目概况:由于工程技术研究院自有车辆7辆,无驾驶员驾驶,公司《2024-2025年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小汽车运输服务》不包括“一般驾驶员”费用,为保障工程院自有车辆运输服务正常运行,对工程院自有车辆驾驶员服务进行立项。 2.计划金额:90万元(含税)。 3.用户单位:工程技术研究院。 4.服务地点:克拉玛依。 5.项目承办人:赵君丽, 联系电话:0991-7890677。 6.用户联系人:陈雪莲, 联系电话:15099676630。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响应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信誉要求: 3.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响应人未在投标截止日前列入中国石油集团“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结果为准),已过惩戒期的除外; 3.4响应人在《西部钻探公司不合格工程与服务承包商明细清单》中未被列入清退名单; 3.5响应人承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36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事项,无骗取中标情况。 3.6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同一响应人失信分达到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响应人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否决投标。 4.响应人未被处以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6.响应人须承诺在近36个月内未发生以下责任事故: 6.1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6.2重大及以上环境责任事故; 6.3重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 6.4火灾爆炸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 7.响应人承诺不得与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的以下人员存在直接利害关系: 领导干部、管理岗位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以及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8.响应人承诺如使用农民工,将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4年8月16日19:00(北京时间),采购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2024年8月21日12:00(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https://www.cnpcbidding.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的询价(竞价)采购公告中购买采购文件(限购一套),不提供邮购。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凡有意报价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8月21日12:00前购买电子版采购文件。通过企业基本账户网银转账或基本账户银行电汇形式交纳量价优化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资料费汇入指定账户时请务必在摘要或用途栏注明“2024-2025年工程院自有车辆驾驶员服务资料费”。资料费缴纳须保留汇款凭证(单据或电脑截屏)。切勿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提交资料费。不接收现金购买量价优化采购文件,不接收个人网银、ATM机或POS机汇款。报名响应人交款时间以采购人账户进账时间为准,响应文件中未上传购买采购文件资料费缴纳凭证扫描件的,视为无效响应。每月月末一天的收款时间截止下午18:00。 量价优化采购文件资料费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 开户银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钻支行。 账号:8810 2101 1085 0000 0021。 量价优化采购文件购买费缴纳后,将缴款凭据交于财务资产科开具发票,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每月25日为结账日,无法开具发票。 量价优化采购文件购买费开具发票联系人:刘春,电话:0991-7890633。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陈雪莲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5099676630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赵君丽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17890677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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