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办事处天顶街道厨余垃圾运输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CS-20230303004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鹤成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天顶街道厨余垃圾运输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30303004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厨余垃圾运输服务 垃圾处理服务 将天顶街道范围内小区的厨余垃圾从集置点收集运输至街道指定的公共厨余垃圾站内。详见附件 1 660000
 合计金额小写: 66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陆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将天顶街道范围内小区(详见附件1)的厨余垃圾从集置点收集运输至街道指定的公共厨余垃圾站内,年预计总量为3600吨。
(2)街道牵头,以小区为单位,在每个小区设置1到2个厨余垃圾集置点。乙方结合天顶街道的实际情况划分收运线路以及排班。班次按每天2个班次,每个班次配备1台收集车辆、1名司机、1名收运人员,做到日产日清,应收尽收。
(3)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厨余垃圾运输费用为178元/吨(其中增值税额10.08元/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1-01 —— 2023-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范围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整体要求符合《岳麓区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收运服务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要求。
(2)本项目要求:班次按每天2个班次,每个班次配备1台收集车辆、1名司机、1名收运人员,每日至少到各小区厨余垃圾集置点收运一次厨余垃圾,做到每个厨余垃圾集置点日产日清,应收尽收,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为实现厨余垃圾收运的痕迹管理,采用人工逐一录入登记台账,包含厨余垃圾产生小区集置点的名称、地址、收集时间、日收集次数、日累计厨余垃圾桶数、备注等。
(4)特殊时期(甲方遇重大活动、紧急任务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加派人员完成临时性、突发性、紧急任务(如抗洪救灾、重大疫情、省市区重大活动等)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调度指挥。
(5)本项目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天顶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收运服务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规定的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1)本项目结算方式:具体以下方式计算
中标单价×岳麓区环卫维护中心每日出具的重量(吨)
(2)付款方式:乙方提供甲、乙双方确认的厨余垃圾收运计重台账作为结算凭证,开具实付金额的发票后,每月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府支行(湖南鹤成环境管理有限公司:8201010000016497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本项目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天顶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收运服务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规定的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根据《天顶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收运服务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进行考核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便于监管,要求厨余垃圾专用运输车辆必须统一标识、专车专用,确保收运处理质量及恶劣天气应急处突;
(2)乙方必须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收集运输作业工人(包括试用期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在合同期内,必须与每位作业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为作业工人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期为作业工人在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等。为作业工人发放加班费、寒暑津贴等福利费用。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承包期内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妥善处置。
(3)乙方必须保证人员队伍的稳定,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必须事先报备;
(4)乙方应及时向街道城管办报送各个社区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台账,不得弄虚作假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5)乙方在进场之日,向甲方报备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身份信息、满足采购需求的湿垃运输车车辆(以车辆行驶证为准)。
(6)甲方为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7)甲方按《天顶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收运服务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规定的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验收。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服务期内,甲乙双方无故终止合同或违约的,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乙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长沙市岳麓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1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合同未尽事项参照磋商文件或双方协商解决从而签订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44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57号奥克斯广场4栋25057房

法定代理人: 席文诗 法定代理人: 吴喜华

委托代理人: 程学文 委托代理人: 梁健

电话: 0731-88168310 电话: 0731-88949000

传真: 0731-88168310 传真:


附件列表:
附件1:天顶街道厨余垃圾集置点.docx 附件2:天顶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收运服务考核标准.docx 天顶厨余垃圾运输成交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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