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城市智能体二道分中心一网统管平台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889.53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dzc-2023-wt041
预算金额889.5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众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雷1818689992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城市智能体二道分中心一网统管平台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DZC-2023-WT041;
2.项目名称:长春城市智能体二道分中心一网统管平台建设。
3.采购需求:开发长春城市智能体二道分中心一网统管基础应用平台,租用云资源,配套建设长春城市智能体二道分中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金额:8895300元。
5.最高限价:85181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验收,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按照规定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企业总公司可授权项目属地区域分公司以总公司资质(包括人员资质)进行投标以及签约实施(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及相关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CA 证书解密: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财经报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799号
联系电话:0431-84800068(董国泽)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众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7号厂房
联系电话:1818689992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雷
电 话:18186899927
4.监督部门:
监管部门: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1-84658564
附件信息:
7.27招标文件-长春城市智能体二道分中心一网统管平台建设.docx
309.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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