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天和纸业有限公司食品级包装材料及其配套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金天和纸业有限公司食品级包装材料及其配套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金天和纸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金天和纸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金天和纸业有限公司食品级包装材料及其配套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SDZYZB-2022-060-00 项目系统编号:NY-GC-20220826-01-01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阳县八仙桥工业聚集区内,北至宁阳县城复圣大街,东至华兴大道以西,南至工业五路以北的空地,西至华宁大道以东的空地。 2.4项目概况:山东金天和纸业有限公司食品级包装材料及其配套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552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3802平方米。主要新上一条年产30万吨幅宽4800mm的三叠网食品级卡纸纸机生产线,一条采用P - RCAPMP 制浆技术的年产20万吨生物化机浆生产线,以及与其相配套的日处理1.5万吨废水能力的综合污染治理设施。 2.5招标内容:本工程为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为山东金天和纸业有限公司食品级包装材料及其配套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地块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相关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艺设计和各类专项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不包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制浆和环保工程的相关设计和施工等),具体内容如下: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艺设计及各类专项设计等,经招标人、专项审核(如需要)后,通过第三方审查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并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如需要)完成。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630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安全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并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设计要求的安全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 施工要求的安全标准:安全文明施工、零事故、零伤亡。 2.8招标控制价:23000万元,其中设计费700万元,施工费22300万元,施工费费率100%。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施工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为拟派项目经理); 3.5凡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记录仍在执行期内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4.招标文件的下载 4.1.下载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 4.2.下载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下载方法:投标人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上午9时00分。 5.2 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moreinfo.html)。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金天和纸业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八仙桥街道复圣大街1857号西600米 联 系 人:孙经理 电 话:138548780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至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大街万达广场8号楼10层1009室 联 系 人:平经理 电 话:0538-8019697、18660834520 电子邮件:sdzhiyongzb@163.com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本项目监督部门:宁阳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562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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