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禹会区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1、项目名称:禹会区检察院不拆卷扫描仪设备及视频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皖C-2017-ZF-CG-Z-400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开标时间: 2017年 9 月 20 日
5、供应商:安徽科翔教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蚌埠市锐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蚌埠市佳之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蚌埠市中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东方创景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6、中标公示期: 2017年 9 月 21 日-9月25日
7、原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科翔教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69.6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蚌埠市佳之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75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蚌埠市锐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75.36万元
8、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崔晓峰(评标组长)、曹孝斌、李方显、宋千里、姚德合
9、复审情况及结果:
一、蚌埠市佳之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质疑安徽科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被质疑人(安徽科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标响应表中没填写型号,同时投标分项报价表无品牌、型号
评委回复:Book2net为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投标响应表中的技术参数内容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Book2net非接触式卷宗扫描仪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完全不符。
评委回复:投标响应表中的技术参数内容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原厂家声明Book2net产品满足且部分参数完全优于此次招标参数要求。
3、被质疑人投标响应表中完全是复制粘贴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
评委回复:投标响应表中的技术参数内容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蚌埠市锐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质疑安徽科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响应表需要提供响应的品牌、型号、技术规格及配置。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科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标响应表中只有响应的品牌,没有响应的型号,并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无响应品牌及型号。质疑人认为被质疑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委回复:Book2net为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投标响应表中的技术参数内容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原厂家声明Book2net产品满足且部分参数完全优于此次招标参数要求。
三、业主质疑安徽科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中标人所投Book2net扫描仪与Book2net官网技术参数不符。
评委回复:投标响应表中的技术参数内容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原厂家声明Book2net产品满足且部分参数完全优于此次招标参数要求。
2、业主认为中标人厂家说明比较笼统,且含糊其词,未能够逐一说明这款设备功能完全满足招标参数要求。不能够充分说明问题。
评委回复:厂家声明Book2net产品满足且部分参数完全优于此次招标参数要求。
综上所述,禹会区检察院不拆卷扫描仪设备及视频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皖C-2017-ZF-CG-Z-400)维持原评标结果。
评委宋千里因故未到复审现场,经评委会主任在评标室现场电话联系,征求其对上述复审结论的意见,其表示同意上述复审意见。
公告期:2017 年 10月 20日至 2017年10 月23日
工程项目: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在复审结果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必须是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在递交异议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3193956747@qq.com邮箱。
采购项目:各投标单位(供应商)如有异议,招标项目在复审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非招标项目在复审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必须是投标单位(供应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3193956747@qq.com邮箱。
联系电话: 0552-2074091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 禹会区检察院、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 10月 17 日
附件:复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