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苏州市第三方参与医保基金监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zx2023-g-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招标联系人邵力之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尧0512-659815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苏州市第三方参与医保基金监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X2023-G-001
项目名称:苏州市第三方参与医保基金监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圆整(¥: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稽核规程(试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第三方主要开展数据筛查、专项检查、飞检协查、全覆盖检查工作。
1、数据筛查
提供数据信息服务,具备数据筛查、智能审核及大数据风控功能,对日常监管中的医疗消费嫌疑数据、医保基金违规支出、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筛查,在各专项检查、飞检协查中提供数据信息支持。利用数据信息软件及专业团队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提供数据分析、业务咨询等服务。
2、专项检查
根据医保部门年度基金监管工作计划,安排人员配合做好打击欺诈骗保、违规收费等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以医保部门要求为准。
3、飞检协查
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检查人员配合国家、省、市异地飞检工作,检查内容以实际要求为准。
4、协助完成全覆盖现场检查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协助医保部门完成市区定点医药机构的全覆盖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政策和基金监管责任落实等情况,主要包括:定点医药机构执业许可情况,医保服务协议签订情况,内部医保管理情况,医药价格、招标采购等医保政策执行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1.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1.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1.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招标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QQ:2944332641、3048755361、245021811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现场签到: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进行现场签到。未能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招标项目。
2.投标文件现场解密: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参加该招标项目。
3.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5.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K503公开开标大厅(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政府采购交易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如系外地来苏人员,到苏后将会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采取一定的观察等方面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进行政府采购交易相关活动。
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
联 系 人:邵力之
联系方式:0512-6835862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联系方式:0512-65981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尧、张毓霏
电 话:0512-65981596-8123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苏州市第三方参与医保基金监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X2023-G-001
项目名称:苏州市第三方参与医保基金监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圆整(¥: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稽核规程(试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第三方主要开展数据筛查、专项检查、飞检协查、全覆盖检查工作。
1、数据筛查
提供数据信息服务,具备数据筛查、智能审核及大数据风控功能,对日常监管中的医疗消费嫌疑数据、医保基金违规支出、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筛查,在各专项检查、飞检协查中提供数据信息支持。利用数据信息软件及专业团队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提供数据分析、业务咨询等服务。
2、专项检查
根据医保部门年度基金监管工作计划,安排人员配合做好打击欺诈骗保、违规收费等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以医保部门要求为准。
3、飞检协查
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检查人员配合国家、省、市异地飞检工作,检查内容以实际要求为准。
4、协助完成全覆盖现场检查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协助医保部门完成市区定点医药机构的全覆盖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政策和基金监管责任落实等情况,主要包括:定点医药机构执业许可情况,医保服务协议签订情况,内部医保管理情况,医药价格、招标采购等医保政策执行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1.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1.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1.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招标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QQ:2944332641、3048755361、245021811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现场签到: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进行现场签到。未能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招标项目。
2.投标文件现场解密: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参加该招标项目。
3.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5.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K503公开开标大厅(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政府采购交易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如系外地来苏人员,到苏后将会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采取一定的观察等方面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进行政府采购交易相关活动。
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
联 系 人:邵力之
联系方式:0512-6835862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联系方式:0512-65981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尧、张毓霏
电 话:0512-65981596-8123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