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绍兴分公司2024年绍兴市嵊州SG智能CD产业园智能云平台和网络定制网设备及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4-14117】),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比选内容:2024年绍兴市嵊州SG智能CD产业园智能云平台和网络定制网设备及技术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847574元(含税),其中设备部分项目估算为997574元(含税),集成服务部分项目估算为850000元(含税)。支出类型为成本性预算。
1.3服务地点:浙江省绍兴嵊州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4★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设备交货期限及保修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收到比选人发货通知之日起30日内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免费质保。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1.6 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参选金额*中选份额】。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684695.64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882808.85元(不含税),集成服务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801886.79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不含税)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核心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不得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核心产品:【包括双光谱筒型摄像机、人员通道、综合安防一体机、UPS主机、蓄电池、P2.0显示屏】,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2.1.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参选人须至少具备1个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施的20万元以上类似安防设备采购或集成服务类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必须囊括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实施时间、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结算凭证(结算单据)或结算发票(合同中涉及单价、折扣等信息可隐去)。
2.1.7本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应符合电信集团参选文件模板中所定的基本资格要求、不得存在的情形,以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9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9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9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参选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2日9:00至2024年09月18日17:00。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本项目无需缴纳比选文件获取费用,可直接通过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获取比选文件。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13时3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开标时以电子采购平台唱标界面显示的第一个投标人的代表作为监督人(如果第一个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依次顺延 。开标结束生成开标记录表时,由监督人公司在监督人处加盖电子章。
5.5 各参选人请在开标后20分钟内进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大厅,若对本次开标会议有异议,提出异议;若无异议,请确认开标记录,并做好开标记录表的签章。开标后20 分钟内未进行签章的,则视同参选人对整个开标过程无异议。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东街四马路9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75-8511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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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联 系 人:屠益琦、宗琪 电 话:18072216950、13587320258 电子邮件:tuyiqi.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0830019310016560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