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桌面云扩容及建设(CGIT-2023-139)”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2023年桌面云扩容及建设CGIT-2023-139 采购项目已启动采购程序,现决定以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为2个招标人的项目合并为1个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成交后投标人分别与各招标人签署合同。各招标人的项目概况如下:
(一)招标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
1、采购内容:
600个华为鲲鹏桌面,每个桌面的规格为4核处理器、8G内存、100G硬盘。
1年华为原厂工程师驻场服务。
详细内容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付款方式:软硬件到货验货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软硬件金额的30%,软硬件验收合格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软硬件金额的65%,五年维保期结束验收合格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软硬件金额的5%。1年期驻场结束后支付驻场服务金额的100%。
3、交货/服务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
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五年。
5、其他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合同设备全部运送到货。
(二)招标人: 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
1、采购内容:
拟采购20台华为服务器、5台华为存储、10台华为交换机及模块、100台华为瘦客户机、500个华为桌面的软件许可、640个华为Hcore虚拟化套件许可及原厂实施服务。
详细内容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付款方式:
(1)20台华为服务器、5台华为存储、10台华为交换机及模块、100台华为瘦客户机: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收到双方签署确认的验收报告、原厂维保服务启动函及合法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本部分含税总价的95%;以上所有设备维保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经双方签署确认的维保验收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尾款。
(2)500个华为桌面的软件许可、640个华为Hcore虚拟化套件许可: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收到双方签署确认的验收报告、原厂维保服务启动函、原厂正版软件许可授权文件及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本部分含税总价的100%。
(3)虚拟化实施服务、桌面云实施服务、分布式存储实施服务: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收到双方签署确认的验收报告及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本部分含税总价的100%。
3、交货/服务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东深二路凤德岭段二号南方中心。
4、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至维保日期结束且双方履行完毕全部合同项下义务。
5、质量要求:(1)提供安装实施服务;(2)维保服务要求:本项目瘦客户机要求3年原厂维保,软件及其他设备要求5年原厂7*24*4维保服务,设备维保起始日不得早于设备初验合格时间,涉及硬件的维护均在设备安装地点进行,软件为永久授权。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完全地、无条件地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详见投标函)。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单位,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产品及服务。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金牌或钻石级别代理商,提供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须取得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开具的项目授权函。
三、招标安排
1、如投标人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请在2023年9月7日9时00分之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ebs.szse.cn)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意向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的盖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文件命名为:“投标意向:CGIT-20XX-XXX 供应商全称”。
如投标人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账号,须尽快注册账号。注册账号成功后,即可登录系统提交投标意向函。提交意向函成功后,须尽快完善供应商信息,并通知采购联系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注册账号或未及时通知采购联系人审核,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递交意向函时,须检查并确保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供应商联系人信息中,已有意向函中所示的联系人信息,且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信息须一致。如果因信息不一致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意向函接收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可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电子签章。请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指引尽快申请数字认证证书。
4、本项目截标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9时00分。
5、其他详细规定请查阅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招标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冠禄
联系方式:18033066823,liuguanlu@szse.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招标公告附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意向函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2023年9月4日
查看附件:招标公告附件.docx
查看附件:招标公告-本所.pdf
查看附件:招标公告(定稿).docx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为2个招标人的项目合并为1个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成交后投标人分别与各招标人签署合同。各招标人的项目概况如下:
(一)招标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
1、采购内容:
600个华为鲲鹏桌面,每个桌面的规格为4核处理器、8G内存、100G硬盘。
1年华为原厂工程师驻场服务。
详细内容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付款方式:软硬件到货验货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软硬件金额的30%,软硬件验收合格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软硬件金额的65%,五年维保期结束验收合格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软硬件金额的5%。1年期驻场结束后支付驻场服务金额的100%。
3、交货/服务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
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五年。
5、其他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合同设备全部运送到货。
(二)招标人: 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
1、采购内容:
拟采购20台华为服务器、5台华为存储、10台华为交换机及模块、100台华为瘦客户机、500个华为桌面的软件许可、640个华为Hcore虚拟化套件许可及原厂实施服务。
详细内容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付款方式:
(1)20台华为服务器、5台华为存储、10台华为交换机及模块、100台华为瘦客户机: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收到双方签署确认的验收报告、原厂维保服务启动函及合法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本部分含税总价的95%;以上所有设备维保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经双方签署确认的维保验收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尾款。
(2)500个华为桌面的软件许可、640个华为Hcore虚拟化套件许可: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收到双方签署确认的验收报告、原厂维保服务启动函、原厂正版软件许可授权文件及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本部分含税总价的100%。
(3)虚拟化实施服务、桌面云实施服务、分布式存储实施服务: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收到双方签署确认的验收报告及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本部分含税总价的100%。
3、交货/服务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东深二路凤德岭段二号南方中心。
4、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至维保日期结束且双方履行完毕全部合同项下义务。
5、质量要求:(1)提供安装实施服务;(2)维保服务要求:本项目瘦客户机要求3年原厂维保,软件及其他设备要求5年原厂7*24*4维保服务,设备维保起始日不得早于设备初验合格时间,涉及硬件的维护均在设备安装地点进行,软件为永久授权。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完全地、无条件地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详见投标函)。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单位,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产品及服务。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金牌或钻石级别代理商,提供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须取得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开具的项目授权函。
三、招标安排
1、如投标人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请在2023年9月7日9时00分之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ebs.szse.cn)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意向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的盖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文件命名为:“投标意向:CGIT-20XX-XXX 供应商全称”。
如投标人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账号,须尽快注册账号。注册账号成功后,即可登录系统提交投标意向函。提交意向函成功后,须尽快完善供应商信息,并通知采购联系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注册账号或未及时通知采购联系人审核,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递交意向函时,须检查并确保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供应商联系人信息中,已有意向函中所示的联系人信息,且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信息须一致。如果因信息不一致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意向函接收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可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电子签章。请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指引尽快申请数字认证证书。
4、本项目截标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9时00分。
5、其他详细规定请查阅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招标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冠禄
联系方式:18033066823,liuguanlu@szse.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招标公告附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意向函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2023年9月4日
查看附件:招标公告附件.docx
查看附件:招标公告-本所.pdf
查看附件:招标公告(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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