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神东煤炭维修中心一厂四部车间改造工程和维修中心维修一厂综合楼维修工程两项打包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164.91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305702
预算金额1164.91万元
招标联系人-0912-8224975
中标公司陕西黄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164.91万元
中标联系人杨百文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神东煤炭维修中心一厂四部车间改造工程和维修中心维修一厂综合楼维修工程两项打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神东煤炭维修中心一厂四部车间改造工程和维修中心维修一厂综合楼维修工程两项打包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30570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5702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陕西黄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陕西宏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1164.911696 1192.790605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161066124,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2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陕)JZ安许证字[2009]000058,有效期至2024年09月23日)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证书编号:D261034763,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陕)JZ安许证字[2013]040013,有效期至2024年09月26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项目负责人:杨百文;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陕1612012201206670证书名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陕建安B(2014)0009311。 项目负责人:钟武;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陕1352015201617113证书名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陕建安B(2020)0010542。
业绩 1、项目名称:西安泛太平洋大厦;发包人名称:西安泛太平洋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19年7月10日;
2、项目名称:报废车辆及废旧五金回收拆解再利用项目;发包人名称:陕西中凯创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1年10月18日;
3、项目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纺织家纺园制衣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发包人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签订时间:2022年4月29日;
4、项目名称:莎车县卡拉库木公路物流园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发包人名称:莎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时间:2021年3月5日;
5、项目名称: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xx项目237、238工房工程;发包人名称: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签订时间:2020年8月17日;
6、项目名称:莎车县伊什库力乡冷藏保鲜仓储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包人名称:莎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签订时间:2022年4月14日;
1、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6#楼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发包人名称:西安高新区双创环保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2、项目名称:通关中心改造(三期)项目施工;发包人名称:陕西省空港综合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1年7月29日;
3、项目名称: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PPP项目房建及配套设施工程;发包人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2年6月20日;
4、项目名称:陕西中烟工业有限卷烟厂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设备安装及土建工程;发包人名称: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2020年4月29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305702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鹏慧、张淑兴(0912-8224975)    电话:0912-8226313
    邮箱:20038588@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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