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心洲污水系统管网排查—专项整治第三批工程(CE片区)水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sl230202283101sj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城建隧桥智慧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沁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4
公告正文
编号: NJSL230202283101SJ | |||||||||
1.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江心洲污水系统管网排查—专项整治第三批工程(CE片区)已由南京市水务局以宁水建[2022]5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为南京城建隧桥智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地点: 南京市 | |||||||||
招标内容及规格: 设计招标; | |||||||||
招标范围: 对江心洲污水系统C、E片区共计17条道路下存在缺陷问题的污水管道进行整治,涉及秦淮区、鼓楼区和雨花台区三个行政区,总面积约16平方公里。涉及整治修复污水管道总长约5.7千米,管径DN200-DN1000。包括:①开挖更换污水管道约4.3千米,其中整段更换污水管道约3.4千米,涉及虹悦路、四季阳光花园等4条道路;局部更换污水管道约0.9千米。②通过非开挖、增设检查井或障碍物清除等方式修复污水管道约1.4千米。 本次设计招标分一个标段实施:①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的编制、修改、完善,以及后期施工配合。②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过审批(含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施工图审查、规划报建等)。③后续服务包括:招标配合;施工配合;工程概算;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各项工作。 | |||||||||
规模(估算价): 199.00万元 | |||||||||
工期(交货时间): 60日历天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要求: | |||||||||
(1)资质条件: | |||||||||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费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道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业绩须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范围,及体现非开挖修复工艺)。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工程费以合同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合同未体现相关内容须提供有效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 |||||||||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4)其他要求: | |||||||||
①资质条件:a.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b.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a.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b.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③工期(交货时间):中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批复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④a.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评标办法 | ||||||||
招标公告信息表.评标办法 | |||||||||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03日 15:01:30至2023年02月10日 15:01:00,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5.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 |||||||||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njggzy.nanjing.gov.cn/)上发布。 | |||||||||
8. | 其他说明 | ||||||||
8.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交易平台。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lht,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3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不含项目负责人答辩)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500页(含5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8.4其他 ①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 )、“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③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 |||||||||
9. |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城建隧桥智慧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南京市中央路256号 | 地 址: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研创园行知路2号创展大厦A座604室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田沁 | 联 系 人: | 袁园 | ||||||
电 话: | / | 电 话: | 025-58995807、19961898485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项目承诺书地址:http://221.226.86.240/njslztb_jy/NetZtbMis/Pages/Signature/downloadAttach.ashx?AttachGuid=318d3c55-f056-4ad0-91eb-1a34d9d97d6a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