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EPC+F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不见面)
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EPC+F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大行审备〔2022〕6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盐城市城南物流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EPC)+投资单位(F),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四至范围:老204国道以东,大德中心河以南,通榆河、新长铁路以西,G343以北,规划占地面积4.7平方公里。(具体以物流园产业规划批复为准)。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31.1746亿元,其中前期费用约2.4843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物流产业园总部大厦装修提升工程、新建物流商务服务区、新建标准仓及园区相关市政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25.5亿元,其中房建类项目(含物流总部大厦改造)约18.72亿元,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约6.78亿元。
招标人保留对项目调整的权利,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2.1.3项目合作周期:暂定6年。合作期包含前期工作期、建设期、回购期。
2.1.4项目合作模式
2.1.4.1项目合作按照“区域整体投资建设一体化”的开发理念,通过“EPC+F”的建设模式公开招引社会资本合作方,由合作方实施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等工作。
2.1.4.2项目公司:由中标人与江苏盐城市城南物流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在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经招标人授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资金筹措、工程款支付及工程建设等工作。双方出资比例:招标人20%、中标人8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招标人出资0.2亿元,中标人出资0.8亿元,注册资本金缴纳期限: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2.1.5工期要求:暂定912日历天,各单项工程工期要求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1.6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项目建设功能需求。
2.1.6.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包括报规、图审及其他各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1.6.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2.1.6.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绿化一年成活率达 95%,二年成活率达 100%,养护期三年,标准不低于二级)。
2.1.7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2.2招标范围:
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EPC+F总承包项目,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后,中标人与招标人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独立法人)。项目公司负责资金的筹措及支付、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勘察、设计、筹资、建设等工作。
(1)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包含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任务。包含但不限于满足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规划设计、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技术设计、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及其他相关设计配合服务;
(2)采购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3)工程总承包施工包含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的施工。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建设内容作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1)、(2)、(3)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括号内四种组合条件之一(①或(②+③)或(①+②)或(①+③))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承担建筑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承担市政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
(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下述3.2.1项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或3.2.2项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3.2.1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处于有效期内。
3.2.2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二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由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
②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各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签字盖章即可;
③联合体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④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被联合体单位)无须重复下载;
⑤联合体中标后,其组成单位不得变更;
⑥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20年 5 月 1 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期包含2020年 5 月 1 日、但不含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三年内。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大丰区(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年 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江苏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25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中共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依法实施的监督。
10.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盐城市城南物流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振兴北路8号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5-81880094
项目负责人:卞先生 联系电话:1381323136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丰尚国际1号楼9楼
联 系 人:卜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13813222237、18761216296
附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方案
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EPC+F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大行审备〔2022〕6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盐城市城南物流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EPC)+投资单位(F),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四至范围:老204国道以东,大德中心河以南,通榆河、新长铁路以西,G343以北,规划占地面积4.7平方公里。(具体以物流园产业规划批复为准)。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31.1746亿元,其中前期费用约2.4843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物流产业园总部大厦装修提升工程、新建物流商务服务区、新建标准仓及园区相关市政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25.5亿元,其中房建类项目(含物流总部大厦改造)约18.72亿元,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约6.78亿元。
招标人保留对项目调整的权利,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2.1.3项目合作周期:暂定6年。合作期包含前期工作期、建设期、回购期。
2.1.4项目合作模式
2.1.4.1项目合作按照“区域整体投资建设一体化”的开发理念,通过“EPC+F”的建设模式公开招引社会资本合作方,由合作方实施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等工作。
2.1.4.2项目公司:由中标人与江苏盐城市城南物流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在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经招标人授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资金筹措、工程款支付及工程建设等工作。双方出资比例:招标人20%、中标人8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招标人出资0.2亿元,中标人出资0.8亿元,注册资本金缴纳期限: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2.1.5工期要求:暂定912日历天,各单项工程工期要求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1.6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项目建设功能需求。
2.1.6.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包括报规、图审及其他各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1.6.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2.1.6.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绿化一年成活率达 95%,二年成活率达 100%,养护期三年,标准不低于二级)。
2.1.7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2.2招标范围:
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EPC+F总承包项目,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后,中标人与招标人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独立法人)。项目公司负责资金的筹措及支付、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勘察、设计、筹资、建设等工作。
(1)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包含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任务。包含但不限于满足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规划设计、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技术设计、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及其他相关设计配合服务;
(2)采购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3)工程总承包施工包含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的施工。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建设内容作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1)、(2)、(3)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括号内四种组合条件之一(①或(②+③)或(①+②)或(①+③))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承担建筑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承担市政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
(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下述3.2.1项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或3.2.2项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3.2.1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处于有效期内。
3.2.2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二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由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
②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各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签字盖章即可;
③联合体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④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被联合体单位)无须重复下载;
⑤联合体中标后,其组成单位不得变更;
⑥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20年 5 月 1 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期包含2020年 5 月 1 日、但不含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三年内。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大丰区(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年 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江苏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25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中共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依法实施的监督。
10.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盐城市城南物流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振兴北路8号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5-81880094
项目负责人:卞先生 联系电话:1381323136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丰尚国际1号楼9楼
联 系 人:卜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13813222237、18761216296
附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勘察、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2.1 | 商务标 | 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企业资信,详见评标方案 | |||
1.2.2 | 经济标 | 工程总承包报价,详见评标方案 | |||
1.2.3 | 技术标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详见评标方案 |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R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R商务标 R经济标 R技术标 3、评审顺序: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 | |||
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R优选法:R优选定标候选人数量7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 □劣汰法:□淘汰数量 名。 | |||
2.5.2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R否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本项目直接重新招标 |
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类似工程业绩:1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方案设计文件 (35 分) | 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
2.总平面布局(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
3.建筑功能(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
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 |||
5.结构方案(3分) | 1 .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6.设备方案(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7.绿色建筑(含建筑 节能)设计(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 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 |||
8.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
注:1、为便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方案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投标时还需提供:(1)园区的设计说明总平面规划图一张、整体鸟瞰图两张、主要角度人视效果图三张、标准仓楼栋平立剖单体图一张、单幢立面效果图一张。 2、最终设计方案须根据招标人需求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相关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再额外增加。 3、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2 | 工程总承包 报价 (55 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 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5分) | 注:“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 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 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四个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 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 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 组织方案 (6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1 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 1 页扣 0.1 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项目组成员中(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有项目管理机构中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等任一技术类注册资格或职称的,有1名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1)上述要求中同一人员具有多种类型证书的仅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2)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计分。(3)园林绿化类职称人员最多配备一名,其他不限。 | ||
5 | 类似工程业绩(1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投资协议或投资合作协议或PPP合同等)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不能体现签订时间的,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参与过的投资项目: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15亿元,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本项计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中均未能体现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的,业绩不予认可,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的业绩均予认可。本计分项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 |
6 | 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 | 该项为扣分项,不分地域,对投标截止日向前半年内(以事故调查报告出具日期为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1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中的各施工单位均需要提供《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诚信承诺申报表》,参与计分。 | ||
7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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