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0120100112
预算金额146.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电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2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20201201001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澳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电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1201001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电商服务 其他商务服务 通过3年的电商+直播运营服务,造势宣传,培训等各种运营,结合树立榜样标杆,让当地村民的跟上新媒体的趋势,通过新媒体为本地带来新的销售市场,学会新的销售方式,锻炼出新的销售团队,从而提供多种就业机会,为当地村民带来新的收入来源,经过前期一年半的运营后,实现“送上马”;而后期的一年半,由当地村民实现自我运营,自我造血,实现“送一程”。 1 1468000
 合计金额小写: 1468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肆拾陆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首届村(镇)长大型直播+首届当地农产品带货/旅游文化推广项目 按采购需求要求 40000 3 120000 两地共举办三场大型直播。
2、 新媒体营销运营培训/跨境电商运营培训 按采购需求要求 15000 6 90000 两地共六期培训班,2021年3场,2022年2场,2023年1场。
3、 新媒体账号打造和主播代播 按采购需求要求 1050 360 378000 两地各打造新媒体帐号一个。2021年提供180条精美视频,2022年提供120条,2023年提供60条,两地合计提供360条。
4、 新媒体直播 按采购需求 20000 42 840000 2021年24场。2022年12场。2023年共6场,合计直播共42场
5、 社群销售平台和跨境进口产品 按采购需求要求 20000 1 20000
6、 跨境进口电商母婴店模式 按采购需求要求 20000 1 20000
合计: 1468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2-23 —— 2023-12-22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服务时间:202012月至202312月(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为一签三年。)

3.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3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支付项目服务费用的2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7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合同签订满一年并经过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服务费用的4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3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合同签订满二年后通过年度验收后支付服务费用的20%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3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在合同签订满三年并全部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项目服务费用的2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霞支行(湖南澳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81000015517800000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举办大型直播活动。乙方负责在龙山县茨岩塘镇、宁乡流沙河镇鸿富村(以下简称一镇一村)进行镇(村)长大型直播+当地农产品直播带货(含旅游文化推广)项目,第一期在20211月至2021年6月间进行,第二期在2021年第三季度完成,第三期在2022年第三季度完成,共举办三期。

5.2.2开展新媒体及电商培训。乙方负责在一镇一村开展新媒体营销运营和跨境电商运营等培训,具体规定如下:(1)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天一晚,提供专业导师不少于4人,主要为当地培养直播+电商人才。(2)2021年间举办三期培训班,2022年举办两期培训班, 2023年举办一期培训班,两地共六期培训班。(3)每期培训学员不少于60人,半年内培养两名以上专业主播,同时为当地企业进行跨境电商运营的培训,为当地企业解决跨境电商进出口的问题。

5.2.3进行新媒体账号打造。乙方负责为一镇一村提供抖音账号运营服务,为两地进行帐号搭建,视频宣传,直播带货服务,具体要求:(1)为两地打造新媒体帐号,提供抖音运营服务(蓝V认证、店铺认证、精选当地农产品上架),并制作精美短视频,2021年提供180条精美视频,2022年提供120条,2023年提供60条,两地三年合计提供360条视频。(3)为两地提供主播代播服务,2021年共举行24场。2022年共举行12场。2023年共举行6场,合计三年共42场。

5.2.4搭建销售和跨境平台。乙方负责为一镇一村提供全新的社群销售平台,提供跨境进口产品,让当地大学生,宝妈,母婴店,家庭创业者能够仅凭一部手机,在家创业,增加收入,脱离贫困。

5.2.5创新电商扶贫模式。乙方负责为当地提供跨境进口电商母婴店模式,为当地有志于通过线下实体店创业的中低收入者提供全套进口产品线下店模式,提供母婴,美妆,保健等产品,服务当地的有志于从事母婴行业、美妆、全球购行业的中低收入者。

5.2.6项目目标。通过3年的电商+直播运营服务,造势宣传,培训等各种运营,结合树立榜样标杆,让当地村民的跟上新媒体的趋势,通过新媒体为本地带来新的销售市场,学会新的销售方式,锻炼出新的销售团队,从而提供多种就业机会,为当地村民带来新的收入来源,经过前期一年半的运营后,实现“送上马”;而后期的一年半,由当地村民实现自我运营,自我造血,实现“送一程”。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

5.3.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5.3.4本项目采购简易程序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费用。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

7.违约责任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12月23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青竹湖路29号长沙金霞海关保税物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商务写字楼301-5
法定代理人: 康镇麟 法定代理人: 李丽芳
委托代理人: 王科培 委托代理人: 李丽芳
电话: 0731-88482518 电话: 0731-89783336
传真: 0731-8848256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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