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台县秋浦河鸿陵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EPC项目
金额
338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s12024002-1
预算金额33800万元
招标公司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方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永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笙1805662265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5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CZS12024002-1
项目名称:石台县秋浦河鸿陵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EPC项目
招标单位: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台县秋浦河鸿陵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EPC项目业主为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台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石台县境内,本次工程对现状河道淤积严重、拐弯段等进行清淤疏浚,清淤疏 浚段长约12.46km;针对沿线未进行防护河段新建护坡护岸,减少水土流失,保障河道岸坡稳定,根据现 场布置新建(加固)护岸34.985km;本项目建筑物主要为堰坝工程,涉及25座,其中维修加固堰坝3 座,拆建堰坝22座;新建防汛道路10km;阴巫坑排涝沟治理长400m,入鸿陵河河口处新建泵站,流量约 1m3/s;国道G530处新建一处隧洞,长度约450m等工程,总投资约3.38亿元。
2.3 计划工期:17个月。本项目总服务期17个月,初步设计编制1个月(提交审批单位,并确保其能够受 理),施工总工期16个月(依据初步设计批复中工期,具体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总承包人应从初步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进行总承包,包括但不限 于负责办理施工阶段前期的相关审批、工程各项建设程序等施工期各项准备工作(不包括建设征地及移民 安置实施工作),完成项目各阶段的各项工作,完成建设工程的主体和临时工程实施、水保和环保专项工 程实施、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行、工程各项验收、工程移交(交付)、负责组织各项法人验 收和协助完成各项政府验收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接受项目法人或其委托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管 理,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稽查等工作。本项目总投资约3.38亿元。
具体细化为:①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水保和环保等专项设计、招标及施工图阶段设计及相应阶 段的测量勘察工作等;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及金属结构采购等;③工程施工。含建 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水保和环保专项工程、相关电力工 程等;④生产准备。包括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行、人员培训等;⑤工程验收。包括负责组织各项法人验收 和协助完成各项政府验收;⑥工程及资料移交;⑦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⑧按合同约定对 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⑨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 作。⑩林业、环保等专题编制报批工作。?.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 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本次招标不包含以下内容:征地移民、第三方检测、跟踪审计、工程监理等工作。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 标准:合格。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初步设计批复的总承包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投资的100%;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要求:
(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以下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
(3)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予以认可)(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可 不为同一个项目)。
(4)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 理、技术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设计项目负责人。
3.2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应当具备联合体分工 协议中各自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和能力,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领取招标文件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 理,本项目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作为项目总承包单位;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 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 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 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经理须为牵头人单位员工,且提供2023年09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 被否决。
注:类似项目指::类似项目指:①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自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自2019年 年01月 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总投资19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防洪工程(如河道治理、堤防工程、水生态环境、水系连 年01月 月01日至今(以 通、水系综合治理等)设计业绩。②类似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指:自 类似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指:自2019年 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总投资19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防洪工程(如河道治理、堤防工程、水生态环境、水系连通、水系综合治理等)施工总承包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01月15日17时30 分)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以 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递交方式为网上上传,逾期未上传的不予接收。开标地址:石台县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5.2①本项目为全流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支持远程解密(详见远程解密手册),无 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如递交可以采用邮递方式 递交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至招标代理机 构(以收到时间为准,未能及时送达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地址:池州市贵池区南美 花园朝阳楼15楼,联系人:肖笙,电话:180566226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不予接收。②本项目设有项目经理陈述与答 辩环节,拟派开标现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抵达开标现场。
6.踏勘 踏勘现场 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j.chizhou.gov.cn/)、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 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公开发布。
8.注意事项
8.1 本项目只接受已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中的完善信息的市场主体参与,未完善的市场主体 请及时办理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请参见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ggj.chizhou.gov.cn/)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切换公告”(公告附件含操作视频),联系电话:0566-2318357,0566-2318216)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8.2 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使用详见“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学习视频”;
8.3 投标人网上参与投标后,必须在文件下载截止日期前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 闭,由此造成无法参与投标责任自负。
8.4 已入省主体库的企业,请直接使用办理的CA锁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模块中,选择“品茗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8.5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 目中下载最新版品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直接点击该链接下载:
http://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80000/d06a72c44a3b4073a658369071b2de1e软件启动 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 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60010。
8.6 本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登录到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中,进入到不见面开标系统,在开标环节 开启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其授权委 托人随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远程等方式接受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 内(系统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进行回复)对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做出答复,逾期未提交 询标回复函的,视同认可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8.7 潜在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将相应企业、人员等资料,清晰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添加
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栏目,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8.8 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企业法人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 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集中办理点办理或在线办理,联 系电话:0566-2318206。
8.9 品茗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566-2318056。
9. 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池州市石台县政务新区水利局大楼
联系人:方工
电话:0566-6026089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永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南美花园朝阳楼15楼
联系人:肖笙
电话:18056622653
(三)异议受理联系人:方工、肖笙
异议受理联系方式:0566-6026089、18056622653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如使用保函(纸质、电子)或网银支付在线支付,具体操作如下:
1、本项目投标人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缴纳方式的,必须登录池州市品茗电子交易系统,登录地 址:进入【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模块找到对应项目后,选择“保 函”方式进入到电子保函平台进行线上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方法可参考:
http://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60010。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前,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网银在线支付。投标人宜在投标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 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保证金递交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投标 保证金的汇款账户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且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纸质保函支付。采用纸质保函支付其办理所需的费用,应从投标人的基本 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本项目须缴纳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账户信息:
汇入行行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台支行
汇入行账户:1316099038000038630
汇入户名: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基本账户汇出保费凭证。中标通知书领取:18056622653
退付保证金:0566-602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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